被告|济南一男子酒后上门催债致人死亡 被告承担10%责任

_本文原题是济南一男子酒后上门催债致人死亡 被告承担10%责任
男子催债致人死亡承担10%责任 【济南一男子酒后上门催债致人死亡被告承担10%责任】今天 , 济南中院通报一起“男子酒后上门催债致债务人死亡案件” , 被告李某最终被判承担10%的责任 , 赔偿原告8.9万余元 。 2019年春 , 苏某委托李某建房 , 苏某因房屋漏雨未全部支付李某建房款 。 同年9月12日 , 李某到苏某家中催要欠款 , 期间 , 二人言语不和发生争吵并推搡 , 苏某倒地 , 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经鉴定 , 苏某的死亡可以排除外来致死的可能 , 符合情绪激动等诱发因素的刺激致病理性急死 。 死者家属认为 , 李某要对苏某的死亡负责 , 遂将李某起诉至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人民法院 , 要求对方承担30%的责任 , 共计26万余元 。 济南平阴法院经审理认为 , 苏某死亡主要归因于自身疾病 , 但不排除双方争吵 , 对苏某造成一定的刺激 , 导致苏某病理性急死 。 苏某拖欠被告李某建房款属实 , 李某索要欠款本是维护自身权利 , 但索债期间二人发生争吵 , 双方均有过错 。 经平阴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宣判 , 判决被告李某承担10%的责任 , 赔偿原告8.9万余元 。 法官说法本案虽是个案 , 但个案的处理对社会秩序的规范 , 也有一定的引导力 。 本案中的李某在催债无果后 , 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 , 而不是酒后再次去苏某家中催债 , 结果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 在此 , 也提醒广大网友 , 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 , 要依法维权 , 通过法律途径和正确的方式来解决 。
【被告|济南一男子酒后上门催债致人死亡 被告承担10%责任】
被告|济南一男子酒后上门催债致人死亡 被告承担1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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