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打着信息咨询之名,干着跟踪偷拍之实,“私家侦探”侵犯个人信息被起诉

楚天都市报采访人员黄忠 通讯员李理 杜妍
打着信息咨询的旗号办公司,实则暗地里开展着找车、找人、催债、查开房等“私家侦探”业务,甚至通过一些非法手段获取目标车辆、人物的活动区间或具体位置。殊不知,他们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今日,采访人员从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潘某某、许某某、陶某某、张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私家侦探”找人找车找“小三”
58岁的潘某某本是一个生意做的比较成功的老板,然而,随着市场的不断变化,他的生意受到影响只得另寻出路,听说科技产品挣钱,他便开了家科技公司,售卖一些科技产品;听说商务咨询挣钱,他又将公司名从科技公司变更为商务咨询公司,公司的业务范围也不断扩大。偶然间,潘某某在网上听说找车、找人、查开房记录等更来钱,他开始不满足于单纯的商务咨询业务,而是想着通过别的门道进一步“扩大”业务范围。
在接洽业务的过程中,潘某某认识了另一名“同行”许某某。许某某“入行”比潘某某早,与潘某某的主营业务也有所不同。他是找人,而潘某某则是找车。二人业务冲突不大,在接到不错的业务后,两人也会“互通有无”,潘某将找人的业务转给许某某,从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许某某也是如此。
2018年10月,潘某某通过网上招聘录用了26岁的陶某某,加上公司原本就从事技术工作的张某某,三人成团正式开始了“私家侦探”的业务。一方面,他们通过在网上打广告做推广开展找车、找人、找“小三”等业务,另一方面也和“同行”开展合作,相互借助对方的渠道开展业务,平分报酬。就这样,办公地点在武汉,业务范围遍及全国各地区的“私家侦探所”正式营业。
非法手段接业务赚得盆满钵满
检察官介绍,接到业务后,潘某某根据客户提供的车牌号或目标人物住址、车辆展开搜索。在通过一些停车软件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目标车辆、人物的活动区间或具体位置后,将位置发送给张、陶二人,由他们前往目标地点进行蹲点或者跟踪。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潘某某还在网上购买了几台GPS定位设备,趁车上无人时,让张、陶将定位器安装在车辆上,再将获取的车辆、人员情况以照片或者视频等方式告知客户,收取费用,这单业务便宣告完成。
2018年11月,一女子委托潘某某调查其丈夫的婚外情。潘某某通过许某某非法获取“小三”的住址后,安排陶、张二人采取蹲点、跟踪的方式确认了其婚外情的事实,获得报酬1.5万元。
2019年年初,潘某某接到一单寻车业务,在通过上述非法手段查到行车轨迹后,安排陶某某通过安装GPS、跟拍的方式获取该车的实时位置并提供给客户,获取酬金0.6万元。
2019年5月,许某某接到要调查某男子行踪的业务后,因不擅长找车,便委托潘某某查询该男子的行车轨迹后,再由陶某某通过蹲守 、跟拍的方式完成订单,这一单,潘、许、陶三人共计获得酬金5万元……
就这样,1万元、1.5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13万元……随着一笔笔订单的完成,潘、许二人及他们的“团队”赚得盆满钵满,殊不知,他们已经走入警方的视野当中。
10名犯罪嫌疑人终究难逃法网
2019年6月,宜昌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通过网上巡查发现了一个公开发布寻车找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网络账号,授权夷陵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夷陵区公安局立即成立侦查专班,通过网上侦查收集、网下蹲点守候等工作,查实该账号正是来源于许某某的“调查公司”。经过连续工作,警方顺藤摸瓜掌握了潘某某公司涉嫌犯罪的相关情况。
2019年9月,夷陵区公安局专班民警在武汉、仙桃等地将潘某某、许某某、陶某某和张某某等10人抓获。批捕阶段,夷陵区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引导侦查机关在收集客观证据的同时,也要注重共同犯罪证据的收集,并对已经获取的电子证据进行检查梳理,确保形成完整证据链。2019年11月29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2020年3月28日,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潘某某、许某某、陶某某、张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昨日,办案检察官介绍,因为受疫情影响,该案现处于审理中止状态,等待10名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来源: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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