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长期加班回家后猝死|员工长期加班回家后猝死 算工伤吗?
阿龙曾长时间连续加班 , 一天又加班到近21点回家后出现身体不适 , 凌晨送医终告不治 。 公司为所有员工投保了雇主责任险 , 于是在对阿龙家属进行相应赔偿后 , 向保险公司理赔 , 后者以该险种应基于工伤为由拒赔 。
近日 ,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 , 审判人员认真搞清楚案件的每一个细枝末节 , 最终认定阿龙的死亡与工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 , 属于雇主责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 , 判决被告支付5万元理赔款 。
公司投保雇主责任险 员工猝死“非工伤”遭拒赔
2019年9月 , 原告某公司向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总人数为400人的雇主责任险 , 保险期限至2020年9月30日止 。 2019年12月25日 , 被保险人员工阿龙在家突发疾病死亡 。 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补偿和解协议后 , 遂向被告提出理赔申请 。
【员工长期加班回家后猝死|员工长期加班回家后猝死 算工伤吗?】庭审中 , 被告保险公司辩称 , 原告投保的险种为雇主责任险 , 该保险系基于工伤保险条例设立 , 即保险范围也应当参照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 “原告员工在家因自身疾病死亡 , 系我方免责事由之一 , 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 ”
法院调取证据查明 , 事发当日 , 阿龙20:21打卡结束加班后 , 在家中突发疾病 。 被急救送医 , 次日00:57抢救无效死亡 , 死亡原因为心跳呼吸骤停 。
另查明 , 阿龙死亡当日 , 于7:41上班、12:01下班;12:20上班、17:20下班;17:34上班、20:21下班;工作时间长达10小时以上 , 且在其死亡前两个月内 , 即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2月25日 , 除2019年10月27日、11月3日、11月12日、11月24日、11月29日、12月1日、12月8日外 , 阿龙每日工作时间均长达10小时以上 。
猝死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属于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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