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发布!从粤澳口岸进入江门需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南都讯 采访人员罗忠明 实习生黄诗淇8月3日下午 , 江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第六场发布会 , 通报最新疫情情况 。
疫情防控发布!从粤澳口岸进入江门需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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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发布!从粤澳口岸进入江门需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江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第六场发布会
据介绍 , 截至8月2日24时 , 江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4例 , 全市无死亡病例、无住院病例 , 无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 病例数已清零;全市已连续169天无境内报告病例 , 未发生境外输入病例关联的本地病例 , 未发生社区疫情传播 , 疫情防控形势较平稳 , 已连续22周维持为疫情“低风险地区” 。
江门市副市长蔡德威指出 , 随着粤澳口岸对澳开放和入境人员活动范围的扩大 , 以及人员流动性和聚集性增加 , 从香港入境接转江门市隔离人员近日增加 , 给江门市疫情输入管控带来较大的压力 。
下阶段 , 江门市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的防控措施:
(一)继续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和通知要求 , 落实做细各项防控工作 。 全力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准备 。
(二)继续筑牢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坚实防线 。
1、严密做好近期由香港经口岸入境、目的地为江门市的集中隔离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 , 做好接转分流、集中隔离点等各环节工作 。 自7月15日开始 , 按照省的要求 , 江门市重新启动从香港经深圳口岸入境返江人员的接转工作 。 目前 , 江门市未发现境外输入性病例 。
2、扎实做好从粤澳口岸入境人员的服务管理 。 有关管理规定如下:

一是入境人员要求 。 从粤澳口岸进入广东人员(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和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 , 来粤前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行史的人员除外) , 提前到经粤澳两地认可的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接受核酸检测 , 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信息 。
二是自主申报个人健康信息 。 入境前24小时内 , 登录“澳门健康码”并转换“粤康码” , 一并完成海关健康申报 , 取得粤康码“通关凭证” 。 “通关凭证”二维码为绿色 , 核酸记录、申报记录均正常时 , 可正常通关;若“通关凭证”显示无有效核酸记录的 , 可携带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证明 , 随“通关凭证”一并出示通关 。
三是主动做好报备 。 在入境后14天内 , 需每天登陆“粤康码”使用“港澳入境人员健康申报”功能申报个人健康状况 。 在我市有固定居所或工作单位的入境人员 , 抵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告 , 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 14天内减少外出 , 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入住酒店(包括公寓式酒店)的 , 应向酒店申报个人健康状况 。
四是入境人员活动范围 。 自7月29日上午6时起 , 从粤澳口岸入境广东暂不实施集中隔离14天医学观察的人员 , 入境后活动范围由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9市扩大至广东省范围 。
(三)继续做好恢复对外开放后疫情外防输入工作 。 做好暑期入境人员增加的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 守好口岸检疫、隔离医学观察、社区管控、发热门诊、医院救治“五道防线” 。 突出加强对特殊人群(人文关怀对象)、豁免隔离入境人员、“快捷通道”入境人员、国际航行船舶入境船员、港澳流动渔船渔民、粤港跨境货运司机的健康管理 。
(四)继续加强对农贸市场、冷库、肉联厂、密闭公共场所等重点场所的监管 , 加大对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 加强对进口冷冻肉制品、水产品的监测工作 。
(五)继续做好会展业、运动会、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的防控工作 。 加强对恢复跨省团队旅游、电影院恢复开放营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
(六)做好公务员录用笔试等各类大型考务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 。
(七)加强疫情防控宣传 , 继续倡导“少聚集、常通风、勤洗手、戴口罩”的生活方式 。 市民仍需要注意防控措施不能松懈 , 做好个人防护 。 此外还要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 。
编辑:罗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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