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异地公积金贷款增加户籍要求,官方解读来了!

日前东莞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根据通知 , 即日起 , 异地缴存职工在东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 申请人或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在东莞(以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登记机关为准)的要求 。
为回应社会关切 , 确保《关于异地贷款增加户籍要求的通知》(东公积金通〔2020〕39号)顺利实施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 。
具体解读如下:
什么情形下 , 可按旧政申请公积金贷款呢?
【东莞异地公积金贷款增加户籍要求,官方解读来了!】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网签(以买卖合同首页生成编码的日期为准 , 下同) , 且在2020年9月1日前在我中心系统提交审核的 。
2、购买二手房
2020年7月25日前完成网签 , 且在2020年9月1日前在我中心系统提交审核的 。
3、商转公先还后贷
以贷款申请录入系统的日期为准 , 即2020年7月25日前录入系统的 。
4、商转公以贷冲贷
以贷款申请在系统首次提交审核的日期为准 , 即2020年7月25日前提交审核的 。
注意:以上日期均不含本数 。
其他说明:
异地贷款 , 指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 申请人或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在东莞(以常住人口登记卡的登记机关为准)的要求 。
本地贷款 , 指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 对申请人或配偶的户籍没有要求 。
其他计算贷款额度、计算供收比例等要求不变 。
此前规定与此不一致的 , 以本通知为准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黄慧萍
编辑:黄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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