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最新通知!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河南(河南新闻网)龙网_原始标题是:国家最新通知:农村建房“八不准”!)
近日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发布最新通知
提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近年来 , 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 , 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包括住宅类、管理类、工商业类等各种房屋)行为 , 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 , 威胁国家粮食安全 。 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 , 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 。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 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 现就农村建房行为进一步明确“八不准” 。 通知如下: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
各地要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 , 向社会广泛公告、宣传“八不准”相关规定 。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 , 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 , 加强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 , 形成合力 , 采取多种措施合力强化日常监管 , 务必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 。 对通知下发后出现的新增违法违规行为 , 各地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处理 , 该拆除的要拆除 , 该没收的要没收 , 该复耕的要限期恢复耕种条件 , 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 , 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 严肃追究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2020年7月29日
相关报道
7月31日 ,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 ,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国家自然资源副总督察陈尘肇表示 ,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 , 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标准 , 不得随意改变 。
他提到 , 要注意分户的合理性 , 做好与户籍管理的衔接 , 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 。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处宅基地的地区 , 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采取措施 , 保障户有所居 。 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 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 , 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
(农业农村部)
【建房|最新通知!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