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30省份明确原油宝事件受理法院,投资人迎来曙光?

  中行原油宝事件终于有了新进展 。 截至发稿 , 已有近30个省份的地方法院发布公告 , “原油宝”投资者可依据相关属地原则依法诉讼 。

  “我不会接受和解 , 会坚持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 ”有成功立案的“原油宝”投资人这样告诉中新网 , 他的态度也代表了投资人群里大部分人的观点 。

  近30省份明确受理法院

  7月28日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公众号“浦江天平”上发布关于涉中国银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 。


【】近30省份明确原油宝事件受理法院,投资人迎来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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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上海高院官方微信号 。

  根据公告 , 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就“原油宝”事件以中国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 依法应由上海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 , 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受理;依法应由上海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 由上海金融法院受理 。

  据不完全统计 , 截至发稿 , 至少已有27个省份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中行“原油宝”事件民事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公告 , 包括:北京、上海、重庆、 广东、广西、福建、河北、河南、湖南、湖北、辽宁、黑龙江、吉林、浙江、江苏、贵州、山西、陕西、宁夏、新疆、甘肃、山东、云南、安徽、青海、四川、内蒙古 。

  值得注意的是 , 多数省份高院的公告均显示 , 按照诉讼标的额分类管辖 , 且公告适用对象为其省范围内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 。 北京和上海高院发布的公告则未提到按照诉讼标的额分类管辖 , 同时适用对象范围更大 , 为“中国银行‘原油宝’客户” 。

  律师:案件集中管辖可统一裁判尺度

  北京是中国银行总部所在地 , 其他省份投资人能否据此对中国银行总行发起诉讼?对此 , 毕节律师协会副会长姜桢祥给出了肯定答复 。

  姜桢祥告诉中新网:“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据此规定 , ‘中行原油宝’纠纷案件属于合同纠纷 , 如果外省的当事人将中行总行列为第一被告 , 他们可以向北京的法院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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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中国银行外景 。 中新社发 王东明 摄

  什么是集中管辖 , 又为何要集中管辖?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律师王建彪告诉中新网 , 分地域集中管辖是法院为了提高效率和统一裁判尺度所作出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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