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最高法发布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规定 解决“代表人诉讼启动难”问题

中国最高法发布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规定 解决“代表人诉讼启动难”问题
【证券|最高法发布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规定 解决“代表人诉讼启动难”问题】中新网北京7月31日电 (朱晨曦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31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林文学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 该司法解释主要通过解决“代表人诉讼启动难”“权利登记难”和“代表人推选难”三个方面的问题 , 便利投资者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利益 。
《规定》全文共计42条 , 分四个部分 , 旨在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 , 强化证券违法民事赔偿的功能作用 , 有效惩治资本市场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 便利投资者提起和参加诉讼 , 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在解决“代表人诉讼启动难”问题方面 , “司法解释为投资者搭‘代表人诉讼便车’打开了车门 。 ”林文学说 , 代表人诉讼最大的制度功效在于“一次胜诉 , 众人获赔” 。 司法解释第五条明确规定了普通代表人诉讼的启动条件 , 只要具备原告一方人数十人以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和共同诉讼条件、起诉书中确定了二至五名符合条件的拟任代表人、有初步证据证明存在证券侵权事实等条件 , 人民法院就应当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案件 。
“我国证券市场投资者已经达到了1.67亿人 , 其中95%以上都是中小投资者 , 当受到证券违法行为的侵权时 , 由于非常分散 , 自身索赔金额比较小等原因 , 许多中小投资者往往会放弃权利的救济 , 不想诉、不愿诉、不能诉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 。 ”中国证监会首席律师焦津洪表示 , 《规定》的出台 , 有利于受到侵害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得到公平高效的赔偿 ,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发布会上表示 , 集体诉讼制度为权利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 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能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 。 司法解释通过详细规定具体的程序规则 , 为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实施法律 , 统一裁判尺度 , 提高证券集体诉讼质量和效率 , 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 , 使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到实处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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