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检察院召开首例认罪认罚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阳原县检察院召开首例认罪认罚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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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检察院召开首例认罪认罚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为推进司法公开 , 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 , 打造让人民满意的阳光检察 , 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 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 , 首先责成第一检察部制定了《阳原县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规范(试行)》 , 并于7月28日上午 , 就白某某危险驾驶案、李某某危险驾驶案拟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首次召开听证会 。 会议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侦查机关承办人、值班律师参加 。
这两起危险驾驶案件均系犯罪嫌疑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被拦查 , 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均为80mg/100ml以上、100mg/100ml以下 , 无无证、无牌、交通事故等从重处罚情节 , 且到案后如实供述 。 经综合考虑 , 承办人认为该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 但犯罪情节轻微 , 另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 , 拟决定对二人相对不起诉 , 并召开公开听证会 ,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
阳原县检察院召开首例认罪认罚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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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上 , 首先由承办人于德泳检察长详细阐述了认定的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 并全面出示了案件证据 。 在认真听取案件汇报后 , 参会人员结合案情、证据、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等方面逐一发表意见 , 代表们纷纷表示 , 支持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不起诉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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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们探讨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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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发言
随后 , 两名犯罪嫌疑人就自身的犯罪行为作最后陈述 , 表示自己已深刻认识到错误,自愿认罪认罚,以后一定会遵纪守法 , 做到喝酒不开车 , 开车不喝酒 , 并发自内心的感谢检察机关给他们悔过的机会 , 一定以身说教身边的人遵纪守法 。 最后 , 承办检察官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危险驾驶的危害进行了法治宣传教育 , 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 。
此次召开认罪认罚拟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是阳原县检察院积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落实认罚认罚从宽制度 , 充分运用检察机关不起诉权 ,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次成功尝试 。 院主管副检察长闫润清表示 , 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开听证审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 让公开与公正并行 , 让“阳光”与检察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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