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放高利贷、寻衅滋事案

近日 , 在夏邑县人民法院内 , 一场公开开庭审理张某寻衅滋事罪案正在进行中 , 最终 , 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在此之前 , 张某曾参与的朱某犯罪团伙里其他犯罪人 , 已经分别被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年不等 , 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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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此案件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张某曾参与朱某等人恶势力犯罪活动 , 并采取威胁、恐吓、滋扰、纠缠等手段向借贷人员讨债 , 侵犯他人人身及财产权利 , 扰乱社会秩序 , 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 参与部分系共同犯罪 , 是从犯 , 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 案发后 , 张某主动投案 , 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 系自首 , 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其无犯罪前科 , 当庭认罪态度较好 , 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 , 可以从宽处罚 , 故作出如上判决 。
【夏邑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放高利贷、寻衅滋事案】来源:夏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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