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踩雷”网贷平台,屡次受罚背后内部管控遭质疑

文:刘青青石丹
ID:BMR2004
日前 , 深圳大麦理财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大麦理财”)被立案侦查 , 且平台3人被刑拘 。 而其参股股东长城证券也浮出水面 。
据了解 , 2015年 , 就在大麦理财刚刚完成A轮融资的3个月后 , 长城证券全资子公司又完成对大麦理财的B轮注资 , 开始大麦理财长期的“国资系背景”、“大型国企长城证劵旗下参股平台”等宣传 。
值得注意的是 , 除了“踩雷”P2P平台大麦理财 , 长城证券还多次遭罚 , 并因为多位高管、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而密集收到罚单 。
《商学院》采访人员就参股P2P被立案侦查、相关股东管责任、对参股P2P平台相关宣传是否知情、屡次遭罚、内部人员管理水平等问题向长城证券发送采访函;就暴雷事件、当前兑付进展、负责人等3人被刑拘、2018年启动美股上市计划等问题向大麦理财发送采访函 。 不过 , 截止发稿 , 对方均未作出回复 。
参股P2P平台被立案
7月21日 , 深圳市福田公安发布警方通报称 , 已于6月1日对大麦理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 。 7月17日 , 警方依法对涉案公司负责人谷某广、刘某、担保方查某等3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
警方表示 , 现初步查明 , 大麦理财平台自2014年成立至今 , 累计向6.83万人非法募集29.84亿元 。 警方现已依法调取475个账户流水 , 并聘请司法审计公司对涉案公司资金进行全面审计 , 追查资产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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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福田警方股份微信公众号)
另据大麦理财官网 , 数据显示 , 其累计交易总额为49.72亿元 , 累计出借笔数59.7万笔 。 截至7月26日 , 当前借贷待还余额为2.75亿元 , 待兑付利息为0.13亿元 , 借贷待还笔数34.85万笔 。
逾期情况方面 , 大麦理财运营数据显示 , 累计代偿金额0.17亿元 , 逾期金额超2亿元 。 其中 , 逾期90天(含)以下金额为1.13亿元 , 逾期90天以上金额为0.89亿元 。
据了解 , 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这短短半年内 , 大麦理财已经完成了3轮融资 。 其中 , 2015年8月 , 深圳国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大麦理财完成了A轮注资;2015年11月 , 大麦理财又获得深圳市长城长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长城长富”)的B轮融资;2016年1月 , 升达林业(股票代码002259)对大麦理财完成了C轮注资 。
到2018年10月 , 在密集的融资完成后 , 大麦理财还宣称确定D轮融资并启动美股上市计划 。
值得一提的是 , 上述B轮融资的投资方长城长富 , 正是长江证券的全资子公司 , 并对大麦理财持股8.658% 。 与此同时 , 大麦理财还长期以“长城证券全资子公司——国有企业长城长富入股”等作背书 。
长城证券“踩雷”网贷平台,屡次受罚背后内部管控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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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大麦理财官网)
但如今 , 随着大麦理财被立案 , 长城证券子公司“踩雷” , 长城证券也被卷入此次风波 。
如何追责?
【长城证券“踩雷”网贷平台,屡次受罚背后内部管控遭质疑】《商学院》采访人员注意到 , 警方告诫平台股东、高管、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及其他非吸提供帮助的人员 , 限期在2020年9月30日前在大麦理财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佣金、返点费及提成费用等非法所得退缴至大麦理财网贷平台专家回款账户 。
那么 , 作为参股股东 , 长城证券子公司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浙江晓德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陈文明指出 , 长城证券对大麦的投资成为其股东 。 针对大麦P2P事件 , 长城公司可能要承担的责任是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 如果已经全部出资到位 , 没有出现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 则作为股东的长城证券对大麦无需承担其他责任 。
“因此 , 投资者的亏损是否能够通向大麦股东来主张 , 主要看股东实际出资是否到位 , 股东是否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等情形 。 ”陈文明补充道 。
与此同时 , 陈文明还指出 , 如果股东存在虚假出资或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股东怠于履行义务 , 致无法进行清算或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 , 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等现象 , 则股东还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此外 , 陈文明认为 , 大麦理财P2P作为长城证券参股投资的项目之一 , 出现了经营上的问题 。 可能会涉及到长城公司的总体收益以及口碑评价降低 , 从而会对股价产生不利的影响 。
对于屡次发生的上市公司、券商“踩雷”P2P事件 , 陈文明表示 , 作为上市股东 , 要有效地避免风险发生 , 一是要在投资项目选择前要做尽可能完善的项目分析、尽职调查等工作 。 对于收益高、可能存在高风险行业要慎重投资 , 避免因为投资的项目违规而影响到股东投资人的利益 。
二是要特别注意在经营管理方面 , 要避免投资人直接参与并干涉目标公司的经营;三是风险控制部门要定期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 , 对于可能要出现问题的项目做出预警机制及时披露、止损 。
屡次遭罚 , 内部管控遭质疑
除了“踩雷”大麦理财 , 长城证券近来也事故频出 , 并多次受罚 。
2020年初 , 因长城证券保荐越博动力(300742.SZ)IPO过程存在违规 , 证监会细数长城证券违规“三宗罪” , 并下发关于对长城证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
长城证券“踩雷”网贷平台,屡次受罚背后内部管控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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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据证监会官网 , 长城证券在保荐越博动力IPO过程中 , 未向证监会报告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 , 及该政策可能对发行人及行业造成的影响等等;未督促发行人在招股书中披露部分相关内容和风险 , 未督促发行人完整披露启动首次公开发行前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甚至还擅自删减发行人2018年4月首次公开发行环节公告的招股说明书“重大合同”内容 。
2019年9月 , 由于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存在多个问题 , 长城证券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 并被要求加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内控管理 , 认真开展自查整改 。
长城证券“踩雷”网贷平台,屡次受罚背后内部管控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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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证监会官网)
具体而言 , 深圳证监局检查指出 , 长城证券在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过程中 , 存在尽职调查不充分 , 现金流预测不合理 , 未建立相对封闭、独立的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机制;存续期间未有效督促资产服务机构履行义务 , 未有效进行基础资产现金流跟踪检查;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未完整、如实披露基础资产现金流归集情况 。
《商学院》采访人员还注意到 , 在2017年、2018年 , 长城证券还因高管、员工问题而密集“吃”罚单 。
2017年1月 , 长城证券独立董事宋常因存在内幕交易和短线交易的行为 , 被证监会采取10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并处以合计110万元的罚款;2017年4月 , 长城证券职员赵成因违法买卖股票 , 被广东证监局罚没22.83万元;2017年8月 , 长城证券原总裁助理兼金融研究所所长黄钦来因违法炒股 , 被北京证监局罚没1454.4万元;2018年11月 , 长城证券营业部员工罗媛媛、王亦天 , 因违规进行股票交易 , 被重庆证监局一天之内连下2张罚单 , 分别领罚10万元、6万元……
对此 , 陈文明表示 , 根据证监会的披露的信息来看 , 长城公司内部管理确实存在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 。 在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安全事件应对方面也存在缺陷 , 对于法律法规的相关风险把控重视程度不够 , 甚至存在故意违法的情形 。 这些都是由于长城证券的内部管理缺失导致了诸多问题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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