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定了!下月起 不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将被罚款!

去年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中
开始一阵阵“垃圾分类”的新时尚
不少人也都参与其中
现如今一年过去
大家适应得怎么样了?
希望大家都有认真学习垃圾分类哦因为下月起 , 不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 将被罚款!
致居民的一封信
蓬江辖区居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 , 加快推进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 , 请各有关单位和居民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居民生活区(含物管小区和非物管小区)均应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 , 分类收集生活垃圾 , 任何个人或企业不得阻挠、破坏垃圾收集设施 。
二、生活垃圾分类打包 , 车辆密闭运输 , 标识相应运输类别的生活垃圾标志 , 专车专用 , 分类装载 , 不得先分后混 , 混装混运 。
三、废弃沙发、衣柜等大件家具自行投放到指定的大件垃圾收集点 。
四、物管单位或企业应按要求注册“蓬江分类”小程序进行集体单位信息登记 , 凭专属二维码进场录入分类情况信息 。
五、听从转运站管理人员指引 , 服从安排 , 进入转运站后有序倾倒垃圾 。
六、如不按上述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 将拒绝其生活垃圾进入垃圾转运站 。 从8月1日开始 , 依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 , 对垃圾分类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 如有违反上述条例规定的 , 作以下处理:
(一)第五十二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未履行工作责任的 ,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第五十三条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 , 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
(三)第五十三条将家庭装修废弃物或者废弃沙发、衣柜、床等大件家具投放到垃圾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的 , 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
(四)第五十五条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扬撒、遗漏生活垃圾以及滴漏污水的 , 责令限期改正 , 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垃圾分类|定了!下月起 不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将被罚款!】(五)第五十五条擅自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的 , 责令限期改正 , 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
(六)第五十八条擅自关闭、闲置、拆除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处置设施的单位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限期改正 , 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江门市蓬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7日
垃圾分类学起来
不然就要被罚款了啦
这份垃圾分类指南
赶紧收下
垃圾分类|定了!下月起 不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将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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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蓬江发布、@人民日报
垃圾分类|定了!下月起 不按要求做好垃圾分类 将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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