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瑞新材再冲创业板:未了诉讼“紧随”,公开电话关机

近日 , 江苏扬瑞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瑞新材”)创业板IPO申请获得受理 。 不过 , 这不是公司第一次冲刺创业板 , 2019年7月18日 , 扬瑞新材的创业板IPO首发被否 。 此次“卷土重来” , 一些在去年被监管层指出的问题 , 扬瑞新材并未完全解决 , 也为公司的上市蒙上一层阴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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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严重依赖大客户
去年 , 扬瑞新材被市场认为收到了一份“史上最长的问询意见” 。 当时 , 创业板发审委以“2016年奥瑞金通过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鸿晖新材受让发行人4.9%的股份”为由头 , 一口气提出了10个问题 , 让公司经历了一场“灵魂拷问” 。
招股书显示 , 扬瑞新材主要从事功能性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现阶段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功能性涂料包括食品饮料金属包装涂料、油墨和3C涂料 。 公司作为目前国内食品饮料金属包装涂料市场为数不多的具备全产品线供应能力的企业 , 与大多数国内食品饮料金属包装龙头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 中小板上市公司奥瑞金 , 就是公司最重要的客户 。
【扬瑞新材再冲创业板:未了诉讼“紧随”,公开电话关机】数据显示 , 截至2019年 , 奥瑞金已经连续5年成为公司第一大客户 。 创业板发审委也已经在去年提出 , 2015年至2017年期间 , 扬瑞新材对第一大客户奥瑞金销售占比较高 。
然而 , 一年过去了 , 这一现象并未有所改善 。
今年递交的招股书显示 , 报告期内 , 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为2.11亿元、2.20亿元和2.34亿元 , 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62%、79.70%和75.35% , 而最大客户依然是奥瑞金 。
毛利率上“玩点花样”
除最大客户的依赖问题未能解决 , 扬瑞新材还在最新的招股书中做了一些“更改” 。
在上一次IPO申报稿中 , 扬瑞新材列出的可比公司 , 分别为高盟新材、万华化学、康达新材、回天新材和飞鹿股份 。 对比之下 , 公司的毛利率远远高于同行 , 比如在2017年 , 这一差距达到了接近20% , 这也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 。
当时 , 发审委曾重点问及毛利率相关问题 , 包括公司整体综合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公司的原因及其合理性 , 以及2018年综合毛利率下降明显 , 是否存在持续下降风险 。
而在此次IPO申报稿中 , 扬瑞新材将上述可比公司换了个遍——公司选择了2016年上市的广信材料、上个月刚登陆科创板的松井股份和拟IPO公司东来股份作为可比公司 。
这样一来 , 也就导致了扬瑞新材的毛利率与可比公司的毛利率水平 , 基本回到了同一水平线 。 2019年 , 可比公司的均值为46.66% , 而公司的为41.50% , 甚至有所下降 。
与此相对应 , 2017年至2019年 , 扬瑞新材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8.52%、43.48%和41.5% , 呈一定下降趋势 , 也用数据验证了此前发审委的担忧 。
募资金额减少1.5亿
此次冲刺创业板 , 扬瑞新材还有一个比较“尴尬”的问题 , 那就是公司还存在一起尚未了结的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勇作为共同被告的诉讼案件 。
招股书显示 , 2020年5月21日 , 苏州PPG包装涂料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民事起诉状 , 原告认为 , 被告陈勇在原告任职期间 , 自2006年即与其他人共同设立了扬瑞有限 , 且从事的业务与原告具有高度竞争关系;同时 , 陈勇在任职期间与原告签有竞业限制协议 。 原告认为陈勇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创设的公司谋取商业机会 , 自营同类业务 , 已经违反了高级管理人员忠诚义务 。 根据《公司法》148条的规定 , 两被告(陈勇及发行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 。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2747.64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
资料显示 , 苏州PPG为国际知名涂料巨头在国内的全资子公司 , 陈勇自1998年开始在PPG工作 , 2006年成为销售总监 , 2008年到2012年担任中国区市场总监 。
值得一提的是 , 第一次IPO时 , 苏州PPG也将陈勇及公司诉至法院 , 要求赔偿50万元损失 , 不过很快选择撤诉 。 可是5年后 , 苏州PPG再一次起诉 , 并将赔偿金额从50万变成了2747.64万元 。
而针对公司此次IPO中的问题 , 新华日报·交汇点采访人员多次在工作时间通过招股书公开电话致电公司 , 电话那边却一直提示为“已关机” 。 对此 , 有业内人士向采访人员表示 , 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方向之一 , 是要让公司更加“透明” , 而面对所有投资者公开的公司电话“关机” , 显然不符合改革精神 。
采访人员陈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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