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湖北小伙救人溺亡申报见义勇为被拒,当地政府:救的是朋友,且救人前饮过酒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周洪攀 陈远扬
7月26日下午,湖北省襄阳市中心医院东津院区,张智菊陪着老伴张传兵在做化疗 。 因患有癌症,张传兵需要定期到医院 。 由于心里装着为儿子张文辉申报见义勇为的事,近期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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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辉的爸爸张传兵
此前的5月31日凌晨,张文辉在襄阳市谷城县谷城军旅班河景区,因救落水的朋友意外溺水身亡 。 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规定,张智菊认为儿子因救人牺牲,属见义勇为范畴 。
通过协商,景区所在的谷城县五山镇政府同意帮忙为其申报见义勇为 。 但当张智菊处理完儿子的丧事后,镇政府却以张文辉所救的是朋友,且在下水救人前饮酒,拒绝在见义勇为申请表上为其盖章 。
事发
相约景区露营 退伍兵救朋友不幸溺亡
虽然过去了57天,但刘竹(化名)还在为失去发小痛心不已 。 刘竹与张文辉是从小到大的同学,也是救人溺亡事件的当事人之一 。
5月30日,张文辉、刘竹约上李明(化名)等几个朋友,一起到离襄阳市100多公里的谷城军旅班河景区露营,“我和张文辉、李明是下午4、5点的样子到的,另外两个朋友由于要带着家人就稍微晚些 。 ”
当晚10点左右,所有人到齐后,他们在景区人工湖边找了块空地,搭起了帐篷,支起了烧烤架 。 期间,刘竹、张文辉等人还喝了酒 。 “张文辉喝得不多,白酒大概二两不到,啤酒一瓶都没喝完 。 ”李明证实,张文辉平时的酒量,不止当晚喝的这些 。
张文辉、刘竹、李明等人,一直玩到5月31日凌晨2点多 。 准备睡觉时,因天气炎热,三人拿着毛巾到湖边去擦汗 。 但就在这个过程中,出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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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辉救人现场(监控)
当时的监控视频显示,凌晨2点44分左右,一男子爬上了湖边的竹筏,然后撑杆划水,前行了约20多米后,在竹筏右边操作撑杆时,男子一下栽倒在湖水里 。
此时,岸边另一男子立刻跳入湖中,快速向落水者游去 。 后来,落水者在施救者的帮助下,游向并抓住了竹筏 。 而施救者在返回岸边的过程中,突然间似没了力气,在水里挣扎一会儿后,消失在了湖面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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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辉在水中挣扎(监控)
7月26日,封面新闻采访人员获悉,落水者是李明,而施救者则是张文辉 。
李明称,当时他一时兴起,便爬上竹筏玩耍,当行至湖中间位置时,因为撑杆太短,一下子撑空了,“游泳我会一点,但仅限于自救 。 ”而岸边的刘竹则一点不通水性,也不敢贸然下水救人 。
监控视频显示,张文辉沉入湖中的时间是凌晨2时49分 。 30多分钟后,在景区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他被打捞上竹筏 。 对其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肺复苏均无果后,张文辉于3点29分被抬走 。
“将他从水里打捞上来时,就已经没命了 。 ”刘竹告诉采访人员,1988年出生的张文辉是一名退伍军人,母亲张智菊已退休,父亲张传兵患直肠癌病退在家.前两年,因夫妻感情不合离婚,3岁的小孩判给了妻子,“他家里很具体,就这样走了,他的父母该如何过?”
无奈
当事三方赔偿40万元 申报见义勇为却盖不了章
7月26日下午,张智菊陪着张传兵在医院里做化疗 。 由于疫情的原因,每进出一次医院,就要进行核酸检测,两人这几天就一直待在医院里,“儿子见义勇为的申请一直没有盖到章,我们这几天也没时间去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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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辉的妈妈张智菊
据张智菊介绍,在张文辉溺亡后,她就找到景区和景区所在的五山镇政府协商解决此事 。 当地政府让其先办丧事,后面再走程序申报见义勇为 。
采访人员通过张智菊提供的一份5月31日下午调解的录音中获悉,当天,张智菊夫妇提出申报见义勇为一事后,五山镇党委副书记姚振勇在录音中说,经济赔偿问题需与景区协商解决,而见义勇为这个事,县里有申报规范程序,“申报得上、申报不上,我不能打包票 。 ”
后来,经几方当事人协商后,对张文辉的经济赔偿达成一致意见 。 由谷城军旅班河景区赔偿25万,李明赔偿10万,刘竹赔偿5万,共计40万元 。 达成一致后,张智菊夫妇为儿子办了丧事 。
6月29日,在办完儿子的丧事后,因为申报见义勇为的事,张智菊夫妇再次找到五山镇党委副书记姚振勇 。 张智菊说,但是这次,姚振勇却被以不符合政策为由,拒绝为张文辉申报见义勇为 。
因担心错过申报期限,张智菊等人又来到谷城县委政法委,在综治督导股领取了一张见义勇为申请登记表 。 除了写清事迹描述外,还需要事发地村委会、派出所及政府等盖章,“等我们到景区所在的邓家坪村委会盖章时,经办人员给镇上汇报后,也说不能盖章 。 ”
回应
救的是朋友且事前饮酒 不符申报要求
从“不一定申报得上”到“不符合政策”,张智菊夫妇很困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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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辉的妈妈张智菊
事后,两人又电话向姚振勇咨询过被拒原因 。 “说被救者与我们孩子是朋友,救朋友是义务 。 ”而张智菊认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对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合法行为的,应当由综治机构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我们觉得,儿子是符合要求的 。 ”
对于申报材料上没能盖章一事,张文辉父亲张传兵则怀疑,儿子去世如果被算作安全事故的话,那么相关的政府工作人员将会受影响 。 当时谈赔偿或见义勇为时,就有人让其好好掂量,“要钱的话,报见义勇为的希望就不大,如果要报见义勇为的话就不能要钱 。 ”
此外,政法委可以领申请表,为什么镇上却不允许村上盖章呢?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多次联系五山镇党委副书记姚振勇未果 。 但他在回应其他媒体时表示,跟领导汇报后,张文辉救人的行为值得表扬,但达不到见义勇为的程度 。 第一,施救者张文辉与被救者李明双方系朋友关系,有互相救援的义务 。 其次,张文辉救人前曾喝过酒 。 至于村上没有盖章的原因,姚振勇表示,“填写见义勇为申请表,需先到派出所盖章,因为只有派出所才能核查是否属实 。 ”
【封面新闻|湖北小伙救人溺亡申报见义勇为被拒,当地政府:救的是朋友,且救人前饮过酒】而谷城县政法委综治督导股负责人则向封面新闻采访人员表示,湖北省对见义勇为申报有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政法部门或当地司法部门申诉,没必要断章取义去找一些新闻媒体报道,“这个事情不是我在办,具体细节我不太清楚 。 ”
律师
朋友关系不影响认定 应认定为见义勇为
救朋友、救人前饮过酒就不能申报见义勇为?
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姜波律师认为,根据《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的规定,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挺身而出实施救人的合法行为应当认定为见义勇为 。
同时,基于《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目的是为了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支持见义勇为 。 故要对“他人”作扩大解释,即凡不是履行法定职责或法定义务的施救行为,都应当认定施救者是为保护“他人”人身安全 。
姜波说,因此在本次事件中,无论施救者与被救者有熟人、朋友、同学、战友、恋人等情谊关系,都不影响其施救行为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
对于救人前喝酒的问题,姜波认为,只要施救者具有相关的行为能力,就不应影响见义勇为的申报 。 在此问题上,张智菊夫妇和当事人刘竹均表示,张文辉当天饮酒不多,没有达到平时的酒量 。
此外,封面新闻采访人员还了解到,大概在5年前,张文辉的另一朋友王朋,在长江边玩耍时不慎落水,当时也是张文辉跳下将其救起 。
“他对人真的很好 。 ”张智菊觉得,儿子这么好,应该得到认可,她将在丈夫化疗出院后,再次前往五山镇咨询此事,希望能为儿子要一个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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