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德州“云审理”恶势力犯罪案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德州“云审理”恶势力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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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德州“云审理”恶势力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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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见习采访人员张晓琳通讯员孙鑫德州报道
【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德州“云审理”恶势力犯罪案】7月22日—26日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刘某东等13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 此次庭审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 , 12名被告人在德州市看守所通过视频连线到庭受审 , 1名取保候审被告人在法院审判庭受审 。
本案由德州市德城区法院院长韩秀海担任审判长 , 与法官刘印江及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 德州市德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戴志军与另一名检察官、一名检察官助理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
自2004年以来 , 被告人刘某东先后拉拢社会闲散、前科劣迹人员 , 对他人以恐吓、威胁、殴打、辱骂等暴力手段 , 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 逐步形成了以刘某东为首要分子 , 刘某秋、郑某昌、李某柱为重要成员 , 菅某真、张某凯、郑某明、孙某成、门某清、郭某虎、苗某东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 该集团成员众多 , 纠集者相对固定 , 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 已形成恶势力性质的犯罪集团 。
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德州市临邑县某区域内为非作恶 , 严重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生产、经营、生活 , 造成群众心理恐慌 , 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报案、离家躲避、受到报复等 ,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东等13人涉嫌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故意伤害罪等多个罪名 , 其中集团违法犯罪事实14起 , 个人违法犯罪事实14起 。 其行为分别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 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应当分别以相应罪名追究其刑事责任 。
最终 , 1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 , 案件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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