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费|门面房营业没半月要拆 找“二房东”退转让费遭拒

河南(河南新闻网)龙网_原始标题是:租个门面房开业没几天要拆迁 转让费要不回来 , 咋办?)
本报讯(郑报全媒体采访人员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刘晨阳)苏先生从“二房东”手里租了一处门面房 , 营业近半个月就面临拆迁 , 被要求限期搬离 , 找“二房东”退转让费又遭拒 。 打官司胜诉后 , “二房东”迟迟一年多不履行 。 近日 , 在惠济区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 , 苏先生拿到了7万余元欠款 。

案情:门面房营业没半月要拆
找不到“二房东”讨转让费
2019年3月 , 苏先生与店主赵某、房主黄先生达成口头协议 , 赵某以9万元将惠济区某小吃店(含房屋内设备)转让给苏先生 , 房租由房主黄先生按原先标准收取 。 达成协议当天 , 苏先生便将转让费和押金2000元转账给赵某 , 并向房主缴纳三个月租金 。
然而开张不到半月 , 苏先生接到通知 , 小吃店所在街道被列入拆迁范围 , 要求其限期搬离 。 苏先生只好停业并将店内物品搬离、变卖 。
为讨要自己的损失 , 苏先生找到房主黄先生和“二房东”赵某协商 , 黄先生随后将租金全部退还苏先生 , 然而赵某却拒绝退还转让费等费用 。 苏先生便将赵某起诉到法院 , 要求对方退还转让费并赔偿损失 。
经审理 , 法院酌定赵某应向苏先生返还转让款69650元 。 赵某不服 , 提起上诉 , 市中院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判决生效后 , 赵某迟迟不履行 , 苏先生向惠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执行干警向赵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 , 但赵某总是以自己手中没钱 , 且店内部分设备已被苏先生变卖 , 可以折抵部分款项 , 自己不应该再出钱等为由拒绝履行 。 随后 , 赵某更是开始以外出做生意为名四处躲藏 , 与执行干警玩起“失踪” 。
7月23日 , 了解到赵某行踪 , 执行干警将赵某拘传至法院 。 面对将被列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法律后果 , 赵某同意履行并筹措到资金 。
提醒:承租商铺要签合同约定责任
执行法官提醒 , 在商铺租赁中 , 收取转让费已成大多数商铺转让过程中的一种惯例 , 而我国法律对转让费却没有明确的规定 , 通常情况下是由双方经过自愿协商后确定并收取 。 为此 , 提醒经营者在决定接手商铺前 , 一定要首先核实清楚房屋的权利状态 , 问清楚出租人是不是房东 , 可要求查看房产证等凭证;如是转租的情形 , 也可要求查看原有租赁合同 , 了解出租人是否享有转租权;签订合同时 , 要对容易引发纠纷的款项性质、双方权利义务及一方违约后的责任分担等进行清楚明确的约定 , 切莫因被“忽悠”或贪图小利“走捷径” , 而给自身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

【转让费|门面房营业没半月要拆 找“二房东”退转让费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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