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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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日前 , 陆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 。 2020年5月16日00时25分许 , 被告人陈某驾驶云D5059X号小型轿车沿陆良县西响线由北向南行驶至西响线K6+900M处时 , 因对前方路面观察不足且超速行驶 , 其所驾车辆右前侧与同向行驶的史某某驾驶的云D9780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尾部相撞 , 造成史某某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 经认定 , 被告人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 史某某不负事故责任 。 案件正在进一歩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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