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意见 今秋全面使用新教材
7月24日 , 湖北省发布《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 对全省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12项重点任务、组织实施 , 进行了具体部署 , 涉及育人体系、课程教学、课程管理、学生指导、考试招生和条件保障等多个方面 。
这也是湖北省为贯彻落实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 , 结合全省实际制订的 。实施意见提出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 , 普通高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进一步完善 , 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进一步健全 , 适应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的培养、教学、评价、招生、管理、保障等教育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 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 为湖北高质量发展提供人力支撑和智力保障 。
【|湖北发布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意见 今秋全面使用新教材】今秋全面使用新教材 , 持续开设劳动教育、体育健康课
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 , 湖北省高一年级全面使用新修订普通高中教材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在2017年底 , 教育部就正式印发了修订后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修订后的20个课程标准 。2019年5月份 , 除了政治、语文、历史三科之外的高中其他十几个学科修订后的教材也相继发布了目录 。目前 , 政治、语文、历史三科教材编写审查完成 。
湖北省实施意见提出 , 要科学制定课程实施方案和教材培训方案 , 组织开展全员培训 。统一规划和设计国家、地方课程实施体系 , 充分挖掘课程资源 , 分层分类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 , 建立健全校本特色课程体系 , 积极开展校园体育、艺术、阅读、写作、演讲、科技创新等社团活动 , 满足不同兴趣、不同水平、不同选考要求学生的学习需求 。
依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 , 开齐开足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各类课程 , 其中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 , 体育与健康课在高中三学年持续开设 , 每周不少于2课时 。
值得注意的是 , 课程管理传递出三点变化: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 , 促进普职融通 。支持高等院校发挥学科专业资源优势 , 指导普通高中开发特色课程 。鼓励学有余力和具有潜质的高中学生先行修习大学课程 。
如果未按课程方案修满相应学分 , 学生将无法获得高中毕业证书 。
有序推进选课走班 , 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
此前 , 选课走班已在省内部分高中试点 。此次实施意见提出:依据学科人才培养规律、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和学生兴趣特长 , 结合办学传统和特色优势 ,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选课走班方式 , 满足学生不同发展需要 。
选择走班幅度较小的学校 , 待条件成熟后 , 可优化选课走班方式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施分层走班教学 。指导学校制订选课走班指南 , 充分利用湖北省高考综合改革教学管理服务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 , 加强对班级编排、学生管理、教师调配、教学设施配备等方面的统筹 , 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率 , 构建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选课走班运行机制 。
如何避免选课走班的形式化、盲目性?意见指出 , 要严格按照普通高中教学进度安排 , 让学生完成必修课程修习后再进行选课 , 严禁过早进行选课 , 不得强制为学生确定选课科目 。根据学生选课情况 , 充分挖掘实验室、功能教室、图书馆和学校周边社会公共设施等校内外资源开展走班教学 , 努力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
同时 , 还要加强与选课走班教学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 。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 , 确保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 是湖北省高考综合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它有利于把握学生成长规律 , 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 , 切实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 , 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 , 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 主要考察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 。
此次实施意见指出 , 因地制宜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 建立健全信息确认、公示投诉、申诉复议、记录审核等监督保障制度与诚信责任追究制度 , 指导学生依托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 , 客观真实、简洁有效地常态化记录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加强综合素质评价诚信教育和管理 , 确保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
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 , 应达到1000元以上
普通高中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 , 非义务教育实行财政投入为主 , 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机制 。2015年“三限生”政策取消之后 , 许多普通高中学校经费投入不足 , 有的学校日常运转都困难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指导意见的精神 , 湖北省实施意见提出:完善普通高中建设经费投入机制 , 明确省市县分担责任 。各地在严格遵守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 , 多渠道筹措普通高中建设资金 , 省级统筹财政教育资金支持各地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 。
完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 除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四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县市外 , 其他各地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应达到每生每年1000元以上 , 大别山、武陵山、秦巴山、幕阜山等四个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县市应逐步将生均公用经费提高至1000元以上 , 执行时间不晚于2022年1月1日 。目前实际执行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地区不得降低标准 , 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据当地财力状况适当提高 。
完善成本分担机制 , 按照规定程序适当调整学费标准 , 建立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学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湖北日报全媒采访人员 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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