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晚报|7名掮客非法组织多人多次卖血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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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采访人员 孙云 通讯员 张敏)《献血法》规定 , 持无偿献血证的患者或家属手术可优先用血 , 安排手术 , 这让不法分子瞄准机会 , 做起了倒卖“无偿献血证”的不法勾当 。 日前 , 杨浦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对李某等7名掮客依法批准逮捕 。
2018年年底至2020年2月期间 , 李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俗称“血头”)长期蹲点在医院里 , 大量收集需要输血治疗的客户信息 。 与此同时 , 他们通过网络平台发布、医院周边散发名片等方式 , 以金钱为诱饵 , 招揽多人(俗称“血虫”)多次至指定医院捐献血小板 。 待这些“血虫”获得“无偿献血证”后 , 就以每张几百元的价格卖给李某等犯罪嫌疑人 , 犯罪嫌疑人再加价卖给需要输血治疗的客户 , 从中非法牟利 。 由于捐献血小板的间隔周期仅为2周 , 所以不少“血虫”可以在短时间内重复捐献 , 成了“血头”的摇钱树 。
新民晚报|7名掮客非法组织多人多次卖血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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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血虫”的献血记录 。 杨浦检察院供图
【新民晚报|7名掮客非法组织多人多次卖血被批捕】检察官指出 , 无偿献血证是国家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给献血者的荣誉证书 , 只属于无偿献血者专有 。 除献血办公室或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血站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 , 都不得组织血源供血 。 否则 , 既违反了血源和采供血管理的有关规定 , 侵犯了国家血液管理制度 , 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 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多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涉嫌构成非法组织卖血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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