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朋友圈晒酒露馅,公职人员挨处分

_本文原题是朋友圈晒酒露馅 , 公职人员挨处分
通讯员 陈卓韬 陈雨航
“吃了一餐饭 , 没想到挨了个处分 , 请大家以我为戒 , ‘八小时’以外也注意自己的一举一动……”7月17日 , 永州市冷水滩区梧桐街道办事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 该街道办事处市场管理所工作人员桂某悔恨不已 。
事情要从一桌饭说起 。
5月9日 , 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 , 反映“冷水滩干部工作期间大吃大喝 , 喝的酒都是没有品牌的高级酒” , 并发来一张照片 。 照片中 , 一名身着蓝色制服的男子在一个大包厢与多人聚餐喝酒 。
信访室工作人员逐一向统一配发类似制服的执法单位询问 , 最终确认照片中的制服男子为桂某 。
经查 , 4月28日(星期二)傍晚 , 梧桐街道办事处市场管理所所长杨某科请其亲戚约20人 , 在区政府附近的饭店搞家庭聚餐 。 临近下班 , 杨某科顺便邀请了桂某、肖某明、周某贵、周某楚4名同事一起用餐 , 桂某未换衣服便直接穿着制服去就餐 。 当晚聚餐共点菜27个 , 自费结账1100元 , 没有海鲜野味及高档酒水 。
一次平常的聚会 , 怎么会有喝酒的照片?
原来 , 杨某科经营鲜榨啤酒生意的侄儿欧阳某 , 带去了4瓶2斤装的鲜榨水果啤酒 , 每瓶价格约20元 。 在欧阳某的推荐下 , 桂某及肖某明、周某贵将水果啤酒一饮而尽 。 为了宣传自家啤酒 , 席间 , 欧阳某将聚餐喝酒场景拍了照片发至朋友圈 。
就这样 , 身着制服饮酒的图片 , 迅速在朋友圈传播 。
纪律作风无小事 。 桂某、周某贵、肖某明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日饮酒 , 且桂某着工作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 , 此行为已构成违纪 。 7月8日 , 周某贵、肖某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 桂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 用餐过程中 , 杨某科没有制止下属饮酒 , 被予以谈话提醒 。
【制服|朋友圈晒酒露馅,公职人员挨处分】“一身制服代表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 同时也是公权力的象征 。 必须从细处入手 , 向实处着力 , 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 ”冷水滩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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