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广南:“巡出来”的现金进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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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组长,非常感谢巡察组对我的关心,由于之前我对法律法规和集体资金管理规定认识不足,才将我们村小组的集体收入存入我个人银行账户进行保管,今天上午我已按照巡察组的要求,将结余资金6万多元存入集体账户了,幸好没有造成什么损失,我也就安心了.......”。2020年7月17日上午,在文山州广南县坝美镇人民政府县委第四巡察组办公室,坝美镇者烈村委会弄同村小组二组组长王某一边同张组长说道,一边将现金进账单递给张组长。
“怎么少了5000元?”张组长接过现金进账单仔细看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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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组长,是这样的,弄同村小组群众要求,今年农历六月,大家要搞一个集体祭龙活动,大概需要资金5000元左右,马上就要筹备活动了,群众就喊留起5000元现金了,我们都已经组织群众开会同意了。”王某紧张的说到。
说起张组长和王某的渊源,那就得从2020年7月说起,广南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对坝美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和辖区17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者烈村党总支巡察动员会后,张组长带领巡察组同志冒着酷暑深入农户家中走访,与群众“唠家常”“掏心窝”,最大限度消除干部群众思想顾虑。在走访弄同村小组时,得知弄同村小组干部将集体资金存在个人银行账户的问题后,县委第四巡察组于当晚召开组务会对该问题进行研判,并安排专人进一步深入了解资金收支情况。
通过核实,2019年7月至2020年7月,坝美镇者烈村委会弄同村小组将集体土地出租收入、建垃圾池补助、砍伐树木罚款等集体收入109956元,存入该组组长王某私人账户保管。期间,累计支出40154元,主要用于村小组公益事业及生活费等方面支出。2020年7月,被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入户走访发现后,并责成该组将结余资金69802元纳入村小组集体账户统一管理。
公款姓“公”不姓“私”,村集体收入归全体村民所有,其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就极容易违反财经纪律,乃至损害群众集体利益。每位党员干部,特别是村小组干部,都要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依规依纪依法推进村小组工作,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在公款使用过程中一定要严守纪律,严防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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