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司法局首次发出社区矫正训诫书

训诫是《社区矫正法》出台后新增加的一项处罚措施 , 目的在于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责令纠正 。 陈巴尔虎旗司法局遵循“发现、核实、处罚、教育”的原则 , 依法首次对6名社区矫正对象做出社区矫正训诫决定 。
【陈巴尔虎旗司法局首次发出社区矫正训诫书】2020年7月8日 , 陈巴尔虎旗司法局举办了“矫正自我重塑人生”为主题的心理团建活动 , 其中6名社区矫正对象无故未参加此活动 。 后经了解该6名社区矫正对象多次违反监督管理规定 , 并在该次活动仍心存侥幸 , 认为该活动参加的人数较多 ,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会发现 。 由于该行为已经违反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 , 旗司法局对6名社区矫正对象做出了训诫处罚的决定 , 于近日发出了《社区矫正训诫决定书》 , 进行了诫勉谈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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