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河南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有了“规范”
河南日报客户端采访人员 孙静
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问题谁来负责?如何管理?我省首次出台了详细的规范要求 。 采访人员7月22日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 , 省政府食安办联合该局于近日正式下发《河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规范》(下称《规范》) , 明确举办者和承办者是第一责任人 , 要求对百人以上聚餐由监管部门现场指导 , 农村厨师也要持证上岗等 。
《规范》要求 , 县级人民政府应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总责 , 要完善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聘用制 。 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 对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 , 举办者和承办者要签订加工制作服务订单协议 , 并主动、如实上报集体聚餐时间、地点、人数等相关信息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市场监管部门派驻在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聚餐信息收集、报告、备案 , 并进行人员培训和现场指导 。
多大规模的聚餐需要监管部门现场指导?《规范》提出 , 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下的 , 由村(居)委会备案并进行现场指导 。 就餐人数超过100人不到200人的 , 乡镇(街道)政府通知驻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派人现场指导 。 就餐人数超过200人的 , 由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并进行现场指导 。
此外 , 乡村厨师也要持证上岗 。 根据要求 , 厨师、帮厨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 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 , 对患有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 , 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 同时 , 要求举办聚餐的场所应远离垃圾堆、露天粪坑、禽畜圈养地及其他污染源25米以上 。
【食品安全|河南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有了“规范”】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 该如何处理?《规范》明确 , 承办者要立即护送患者就近到医院及时进行诊疗 , 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 , 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 。 同时立即停止使用并配合封存可疑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设备设施和操作现场 。 保护现场 , 配合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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