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父母向餐厅索赔50万,厦门一婴儿被烫伤致八级伤残


台海网|父母向餐厅索赔50万,厦门一婴儿被烫伤致八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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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7月22日讯(海峡导报采访人员陈捷通讯员渺渺/文陶小莫/漫画)婴儿在餐厅被热汤烫伤 , 店家是否应承担责任?近日 , 集美区人民法院针对这样一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件作出判决 。

原来 , 被告餐厅位于集美区 , 其经营项目为自助小火锅和烤肉 。 事发当天 , 父亲黄先生带着婴儿豆豆(化名) , 和小彭等共五人一同至该餐厅就餐 。 就餐期间除豆豆外 , 其余四人均有轮流离开座位取餐 。

后来 , 黄先生取餐回来就坐 , 其与豆豆之间还隔着一个人 , 就是豆豆的哥哥 。 期间 , 豆豆突然伸手触碰并打翻桌上的火锅 , 被热汤烫伤 。

豆豆受伤后 , 即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 , 其伤情诊断为全身多处特重度烧伤 。

事后 , 黄先生夫妇将餐厅告上了法庭 , 起诉至集美区法院 , 请求判令该餐厅赔偿损失50余万元 。 黄先生夫妻起诉认为 , 餐厅内餐桌设置不合理 , 未进行相关提示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豆豆受伤 , 应对豆豆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台海网|父母向餐厅索赔50万,厦门一婴儿被烫伤致八级伤残。面对高额索赔 , 被告餐厅答辩称 , 黄先生没有尽到监护人的基本照顾义务 , 存在重大过错 , 与豆豆受伤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 而且 , 餐厅内张贴有温馨提示 , 工作人员亦有提醒父母照顾好小孩 , 已尽到了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 , 不存在任何过错 , 无需承担责任 。 不过 , 餐厅表示 , 从人道主义出发 , 愿意承担5%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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