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业|网拍流拍怎么办?郑州首例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采矿权确认成交

【 某矿业|网拍流拍怎么办?郑州首例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采矿权确认成交】河南商报首席采访人员 孙科
欠钱不还,企业的采矿权被法院查封。但采矿权几经拍卖,一直“无人问津”。
采矿权个人没办法办理到个人名下,申请执行人一时间犯了难,怎么才能要到欠款?近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用这招解决了问题。
欠钱不还,一企业采矿权被查封拍卖2016年,马某因借贷纠纷将王某强、王某娟、河南省某矿业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了调解,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王某强、王某娟欠原告马某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截至2016年年底分期还清,被告河南省某矿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但调解之后,王某强、王某娟、河南省某矿业有限公司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马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人依法向王某强、王某娟、该矿业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决定书,责令其限期申报财产、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仍然未果。
随后,承办人依法查封了王某强、王某娟名下的房产,该矿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采矿权。
经评估,该采矿权价值约为280万元,法院将该采矿权在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挂拍,经过了一拍、二拍、变卖程序,均流拍,最终,变卖流拍价为203万余元。
采矿权“无人问津”,法院用这招解决难题采矿权“无人问津”,欠申请执行人的钱怎么还?
更让马某无奈的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采矿权不能办理至个人名下,马某无法申请以采矿权抵债。
经过思考,承办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决定试试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这条途径。
今年6月24日,第三人平顶山某商贸有限公司得知该采矿权的拍卖信息后,申请以变卖流拍价203万余元购买上述采矿权,并支付对价。
第三人购买之后,金水法院于6月29日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送达了过户裁定及协助过户通知书,现执行案款已经发放。
据介绍,这也是郑州首例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流拍财产。
法官说法:
金水法院法官表示,以往,对于变卖流拍的财产,没有买受人愿意以变卖流拍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
201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该意见第9条第(4)项规定:财产经拍卖后流拍且执行债权人不接受抵债,第三人申请以流拍价购买的,可以准许。本案中,采矿权流拍,且不能办理至个人名下,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第三人以流拍价购买了采矿权,申请人的部分权益得到实现。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会进一步将善意执行的理念落实到执行中,丰富和拓展处置财产的方式,解决财产处置难题,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法官表示。
(编辑 吉倩倩 施尚景 刘梦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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