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男子谎称卖口罩诈骗,把钱用来干这事,要在牢里待了

_原题是:男子谎称卖口罩诈骗,把钱用来干这事,这下要在牢里待4年半了)
新冠疫情以来 , 新丰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数起涉疫案件 , 2020年7月16日 , 其中一起涉疫口罩诈骗案迎来判决 。
经查实 , 2020年2月份期间 , 被告人张某青(男 , 26岁 , 新丰县人)利用群众迫切需要防疫口罩等物品的心理 , 在无口罩、体温枪货源的情况下 , 利用微信在微信群及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体温枪的广告 , 以预收货款的名义 , 诱骗多名被害人向其购买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品并微信转账支付货款 。
诈骗罪|男子谎称卖口罩诈骗,把钱用来干这事,要在牢里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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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害人多次催促发货时 , 被告人张某青以上家未发货为由拖延被害人 , 实际将所收货款主要用于个人赌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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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青以上述手段骗得张某某、卢某某等省内外7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6多万元 , 数额巨大 , 社会影响较大 。
2020年2月 , 多名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 被告人张某青经公安机关传唤后主动投案 。 新丰县人民检察院获悉该案后 , 第一时间启动提前介入 , 引导公安机关搜集、补强证据 。
2020年5月 , 新丰县公安局将张某青涉嫌诈骗罪一案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 经审查 , 承办检察官认定被告人张某青诈骗他人钱财的事实清楚 , 构成诈骗罪 。 6月 , 新丰县人民检察院以张某青构成诈骗罪向新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2020年7月16日 , 新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 。 在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本案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罪态度发表了公诉意见 , 认为 , 被告人张某青实施诈骗行为 , 犯罪数额巨大 , 构成诈骗罪 。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法犯罪的意见》规定 , 应当从重处罚 。 到案后 , 被告人张某青自愿认罪认罚 , 据此 , 公诉人当庭提出量刑建议 。 经过庭审 , 新丰县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 , 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青犯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
责编 | 悦洋
校对 | 蚊子
终审 | 悠悠
来源 | 新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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