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男子扬言要雇凶杀人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拘10日

7月11日10时许 , 南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赵某在微信朋友圈扬言要雇凶杀人 。 接指令后光武分局民警立即展开查处工作 。
经查:7月10日晚 , 赵某(男 , 22岁 , 南阳市卧龙区人)与好友相约在某酒吧喝酒 , 期间两人因言语不和发生矛盾 , 继而发生厮打 。 次日凌晨4时 , 赵某酒醒后发现自己受伤 , 便在微信朋友圈扬言要雇凶杀人 。
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 , 赵某及其好友均对自己行为表示悔意 , 且表示不再追究对方责任 。 但赵某在微信朋友圈扬言雇凶杀人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 。
法律|男子扬言要雇凶杀人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拘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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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微警局特别提醒:
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 , 在网络上我们可以拍视频、发表言论 , 但是凡事都要讲求一个“度” 。 要在合理的范围内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利 , 如果超出适度的范围 , 就有可能对他人、对集体、对社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
【法律|男子扬言要雇凶杀人 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拘10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己做起 , 文明使用网络 , 共同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 。 网民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 。 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发泄私愤、肆意辱骂他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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