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名牌大学生多次偷拿外卖被刑拘,能否展示法律的温情?

问法网小编获悉,7月11号晚上南京一名送餐员报警称,他送到某小区的外卖又被人偷了,因为此前送到该小区的餐多次被丢,所以外卖员都会拍照记录已经送达,没想到这次客户又没拿到外卖。民警调查监控发现,偷外卖的是一名身穿白衣的男子,而且连续两天,偷外卖的都是同一个人。民警调查发现,周某是某知名大学的一个本科生,目前正在准备考研,为了他的学业,家中3个兄妹都辍学了。民警表示,虽然每次案值不高,但是周某构成了多次盗窃,他目前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
 法律|名牌大学生多次偷拿外卖被刑拘,能否展示法律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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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名牌大学生多次偷拿外卖被刑拘,能否展示法律的温情?】问法网律师认为,这名大学生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但是没有必要处罚。刑法规定了多次盗窃的盗窃类型,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就可以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只对次数有要求,对盗窃的数额没有要求,极端点说哪怕多次盗窃一张纸也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的规定,这名大学生已经构成盗窃罪,有法可依。
 法律|名牌大学生多次偷拿外卖被刑拘,能否展示法律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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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网律师认为,法律有必要展示其温情的一面,并且在程序和实体方面也存在可能。这名大学生构成盗窃罪无可争议,但是用刑法处罚这名大学生能够得到什么。什么也得不到,相反会这名大学生的人生会发生改变。考研肯定是不能考了。公务员是不可能的。这名大学生本身就是全家的希望,一旦其被刑罚处罚,又没有什么退路,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名大学生完全可以适用这一情况,检方可以依据这一条再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刑法第二条也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法院也可以依据这一条给他一个出路。就算将其定罪,也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院也可以定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本身其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于社会而言弊大于利。至于如何处置,还得看检察院和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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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网律师提醒,切莫贪小便宜,贪小便宜也可能是犯罪。在一般的人意识中会有盗窃和贪小便宜的区分,并且先入为主地认为贪小便宜不是盗窃。殊不知贪小便宜也会可能构成盗窃罪,只不过是警方没有专门去处理。刑法规定了多次盗窃的盗窃类型,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就可以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只对次数有要求,对盗窃的数额没有要求,极端点说哪怕多次盗窃一张纸也构成盗窃罪。多次盗窃具有存在的合理性,打击的就是那些惯偷,而这名大学生当然不属于惯偷。倘若没有多次盗窃会使一些盗窃数额较低的行为无法得到处罚,特别是超市、商场会经常出现这些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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