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买分卖分”?这两人被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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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违法|“买分卖分”?这两人被拘了】
开车上路
难免有交通违法
但是如果驾驶习惯不好
一年下来往往12分都不够用
少数车主在处理交通违法中
为了使自己的驾驶证记分不超12分
便想方设法借别人驾驶证来“销分”
一些人便从中发现了“商机”
居然想到通过买分卖分来牟利
但是蜀黍告诉你
无论你是买方、卖方还是中介
都是违法的
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就像他们一样
案件经过
2020年7月8日11时许,买分人朱某某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因驾驶证分值不足,通过他人介绍与卖分人闫某某约定 在荷叶东路违法处理点见面,并谈好以1500元的价格让闫某某用其本人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共计11分。
民警及时发现并收集证据,移送江阳派出所作进一步查处。 目前,两人因提供虚假证言,被 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元 。
交警蜀黍普法时间
可能你会问
“买分”“卖分”到底违反了
哪些法律呢?
蜀黍告诉你~
违法行为人向他人购买机动车驾驶证记分、将机动车驾驶证提供给他人办理记分,或者中介人员组织买卖记分,串通卖分人顶替买分将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参与买卖交通违法记分的各方违法行为人,将依法予以 5日以上10日以下 拘留、并处 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的行政处罚 。
1
对买分、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
2
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诈骗行为处罚;
3
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交警12123”APP处理交通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以伪造公文证件处罚;
4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the end —
来源:扬州交警
推送发布: 扬州市公安局 新闻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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