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赌博|关于打击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犯罪的通告

河南(河南新闻网)龙网_原始标题是: 镇平县公安局关于打击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犯罪的通告)
镇平县公安局关于打击

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犯罪的通告
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犯罪 ,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 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 , 境外赌场、赌博网站加大对我国公民招赌力度 , 一些不法分子大肆借疫情实施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犯罪 , 两类犯罪组织、人员还相互勾联 , 危害更加突出 , 必须坚决依法严惩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 , 按照公安部“122”机制及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工作部署要求 , 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良好秩序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 , 现就依法严厉打击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在境内外实施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犯罪 , 以及为犯罪分子传授作案方法、提供网络技术支持及资金支付结算等帮助的 , 都将受到依法严厉打击 。
(一)以营利为目的 , 利用互联网、微信、QQ、手机APP等移动通讯终端传输视频、数据进行赌博 , 情节较轻的 ,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二)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 , 组织赌博活动 , 有下列情形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
1.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2.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3.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4.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
(三)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 , 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 , 以赌博罪共犯论处 。 明知是赌博网站 , 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 , 依照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 , 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 , 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3.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
【网络赌博|关于打击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犯罪的通告】二、凡是在境外从事有关犯罪活动的 , 公安机关将“回国必査” , 逐一调査、一查到底 , 依法打击处理 。 对在当前加快复工复产阶段从事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犯罪 , 将依法从重惩处 。 同时 , 参与跨境网络赌博活动是违法行为 , 公安机关将依法査处参赌人员 。
三、对参与跨境赌博、网络赌博违法犯罪嫌疑人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冠肺炎 , 仍然出入国(边)境或偷越国(边)境 , 引起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 , 公安机关将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等一并立案侦査 。
四、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 , 加强对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的综合治理 , 加大非法资金管控力度 , 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为跨境赌资提供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 最大限度阻断资金非法流通 。 对相关违法犯罪人员 , 还将在出入境管理、个人征信等方面加大管控惩戒力度 , 建立参赌及从业人员“黑名单”等制度 。
五、跨境赌博“十赌九输" , 网络赌博全是“陷阱” 。 请广大群众认清其骗人本质和严重危害 , 自觉抵制赴境外或在网上参赌 , 高度警惕网络赌博的新手法新特点 , 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 。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 对所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在打击跨境赌博和网络赌博发挥重要作用的 , 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 , 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 对窝藏、包庇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 , 构成犯罪的 ,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举报电话:110
举报邮箱:zpxkjdbbgs@163.com
镇平县公安局
2020年7月13日
(镇平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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