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王祖蓝 cos 葫芦娃被判侵权,赔 100000 元!

在安徽卫视的《来了就笑吧》综艺节目中 , 艺人王祖蓝曾 cosplay 成 " 葫芦娃 " 造型 。 然而 , 这段表演并未取得葫芦娃的版权方上影厂的授权 。 2019 年 7 月 ,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以下简称 " 上影厂 ")起诉了被告安徽广播电视台 , 以及节目制作方北京世熙传媒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世熙公司 ") 。
近日 , 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认定安徽卫视和世熙公司构成侵权 , 要求立即停止播放 " 葫芦兄弟 " 的相关内容 , 并赔偿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 10 万元经济损失及 2000 元合理支出 。
赔偿经济损失 10 万元
上影厂起诉称 , 其系 " 葫芦娃 " 著作权人 。 " 葫芦娃 " 系国内外熟知的经典卡通形象 , 具有极高的文化内涵和商业价值 。 上影厂认为 , 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 给原告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 。
安徽卫视认为 , 他们采用葫芦娃的形象并未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失 , 仅仅是对葫芦娃形象的创造性使用 , 不仅没有造成不良影响反而对 " 葫芦娃 " 形象起到了推广的作用 。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 , 《来了就笑吧》中王祖蓝的表演 , 演员表演采用的服装造型虽然在发型、脸型上与涉案作品存在一定差异 , 但经比对演员使用的大型半身图案、服装配饰均与涉案作品相同 , 而涉案作品中人物形象的眉眼造型、服装配饰占据涉案作品的比重较大 , 是区别于其他作品而具有独创性的主要体现 , 可以认定涉案综艺节目与涉案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 。
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使用涉案作品 , 并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 , 侵害了上海电影制片厂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 应承担侵权责任 。
中国青年报|王祖蓝 cos 葫芦娃被判侵权,赔 1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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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 " 网站截图
【中国青年报|王祖蓝 cos 葫芦娃被判侵权,赔 100000 元!】关于赔偿数额 , 由于双方未能提交证据证明上影厂的经济损失及被告的违法所得 , 法院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知名度、侵权行为时间间隔、侵权行为影响范围等因素 , 被告虽主张已经下架涉案节目 , 但在庭审时仍然能够在线观看 , 并未及时停止侵权 , 客观上扩大了损害结果 。
综上 , 法院酌情确定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10 万元 。
中国青年报综合北京市互联网法院、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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