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汝阳:三屯法庭创建“枫桥式法庭”走出新思路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采访人员李晓波通讯员酒红杰刘在先文图
“不出家门就能解决问题 , 太好了 。 ”近日 , 汝阳县三屯的王某对汝阳县人民法院三屯法庭赞不绝口 。
三屯人民法庭位于汝阳县三屯镇 , 距县城12公里 , 现有员额法官1人、书记员2人、辅警1人 , 辖三屯镇、刘店镇、王坪乡3个乡镇、48个行政村 , 四分之三区域为山区 , 辖区人口10万余人 。
该法庭先后被省高院授予“四最”法庭 , 被市委政法委授予涉法涉诉工作先进单位 , 多次被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体嘉奖 , 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优秀政法单位、十佳政法单位等荣誉 。
流动普法、诉前调解、“三位一体”多元解纷机制……今年以来 , 汝阳县人民法院三屯法庭认真落实新形势下“枫桥式”基层法庭工作新要求 , 不断完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 , 主动担当 , 创新贡献 ,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乡域社会治理中的“桥头堡”作用 , 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相关理念 , 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
上半年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3次 , 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页 , 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27起 , 与去年同期151件相比下降15.89% , 其中家事纠纷案件由去年同期的43起下降到今年的27件 , 下降率达到37.2% , 诉源治理效果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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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服务:法庭搬到家门口
三屯法庭实行诉讼内与诉讼外双重机制并举并重 , 积极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来 , 将法庭普法宣传搬到群众家门口 , 积极听取群众诉求 , 让人民群众“零距离”向法官表达自己的意愿 , 增强群众对法庭工作的认同感 。
该法庭的法官们把流动法庭普法宣传开到村口 , 就地摆放咨询台 , 为过往乡亲们提供法律咨询和邻里纠纷上门调解服务 。 法庭坚持司法为民宗旨 , 积极践行便民、利民理念 。 在辖区积极开展巡回办案、下乡调解工作 , 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商贸市场 , 接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 , 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矛盾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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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大整合:多元机制解纠纷
不同的乡镇 , 矛盾纠纷各有侧重 , 三屯法庭在分析辖区矛盾纠纷类型的基础上 , 发挥主观能动性 , 积极开展诉源治理 , 与辖区党委政府、派出所、村委有效对接 , 共同联手开展纠纷“对症”治理 , 做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 , 矛盾不上交 , 避免农村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的隐患 , 更好地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
李某、谢某均是三屯镇人 , 一日谢某在放学回家接孩子与李某因为琐事产生口角 , 双方发生争吵 , 谢某拿木棍向前挑衅 , 李某见谢某想打人 , 随手拿起小板凳去挡 , 在此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 , 谢某的孩子摔倒在地 , 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 用去医疗费3千余元 。
谢某一家认为是李某小板凳担砸伤自己和孩子 , 要求李某全赔 。 李某则声泪俱下地表示 , 谢某孩子是自己被自行车碰倒的 , 而且其被谢某的木棍打伤也用去医药费几百元 , 不同意赔偿 。 谢某一家见李某态度坚决 , 便要申请对伤势进行鉴定 , 想要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 , 双方剑拔弩张 , 李某情绪激动 , 声称“要钱没有 , 拘留就拘留” 。
【河南汝阳:三屯法庭创建“枫桥式法庭”走出新思路】事发时 , 现场四位目击证人均证实谢某孩子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 。 谢某一家认为证人有意偏袒 , 证言不可信 。 原告起诉后 , 三屯法庭的法官主动与派出所办案民警联系 , 认真研判案情 , 从法律角度分析该案 , 找出“症结” , 经询问 , 现场四位证人与双方当事人均无利害关系 , 综合当事人陈述和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 , 认为该案李某对谢某孩子没有伤害的主观故意和过失 , 现场四位证人均证实谢某孩子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的 。 也就是说不管鉴定结果如何 , 该案都不归属于刑事案件的范畴 。 接下来 , 法官从事情的起因、当事人的过错、受伤的因果关系 , 各方责任划分上给该案的处理指明了方向 , 理清了思路 , 经过法理情的教育和心理疏导 , 以及当事人双方村主任背靠背调解 , 最终两家达成调解协议 , 并及时兑现 。
引起邻里纠纷的往往只是一些鸡毛蒜皮、微不足道的小事 , 但就是这些小事 , 牵涉邻里之间的切身利益 。 如果不能及时化解 , 轻则伤了邻里和气 , 结下怨恨;重则矛盾激化 , 甚至可能酿成严重后果 。 本案通过多元纠纷化解机制 , 科学有效地解决了矛盾 , 防止了普通的民事纠纷转化为治安事件和“民转刑”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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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大调解:“三位一体”作用大
李某侄子家需要安装网线 , 李某在帮助某公司拉网线的过程中 , 从线杆上摔下 , 导致李某身亡 , 对李某家庭造成了极大伤害 , 李某家属万分悲痛 , 赔偿事宜如不能解决 , 矛盾将可能进一步激化 。
事发后 , 在辖区党委领导下 , 三屯法庭法官主动与镇政府矛盾调解中心、村干部联手 , 组织李某家属与某公司负责人、李某侄子一道协商 。 调解当天 , 法官一面安抚李某家属情绪 , 一方面通过法律的角度给其分析责任和赔偿项目及其数额 , 某公司也非常积极的配合调解人员的工作 。 通过三方合力 , 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 各方达成和解协议 , 使得诉前化解了一起重大矛盾纠纷 , 也让家属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
三屯法庭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 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 , 形成“三位一体”调解机制 , 实现诉前、诉中案件的联调、联动 , 为辖区和谐安宁提供了新思路 , 走出一条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新路径 , 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取得显著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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