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两部门:禁止从卢旺达输入偶蹄动物及相关产品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14日电 据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14日消息 ,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防止卢旺达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 要求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卢旺达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 。
动物|两部门:禁止从卢旺达输入偶蹄动物及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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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总署办公厅官方微博
【动物|两部门:禁止从卢旺达输入偶蹄动物及相关产品】根据公告 , 卢旺达农业和动物资源部声明 , 该国东部省Kayonza区发生牛口蹄疫疫情 。 为保护中国畜牧业安全 , 防止疫情传入 ,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卢旺达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源于偶蹄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 。 禁止寄递或携带来自卢旺达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 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
公告要求 , 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和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 , 如发现有来自卢旺达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 一律作封存处理 , 且在我国境内停留或者运行期间 , 未经海关许可 , 不得启封动用 。 其废弃物、泔水等 , 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无害化处理 , 不得擅自抛弃 。 对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的来自卢旺达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 , 一律在海关的监督下作销毁处理 。
公告指出 ,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 , 由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 各海关、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 , 密切配合 , 做好检疫、防疫和监督工作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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