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新通知!新兴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有调整!

7月7日,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公布市直及各县(市、区)2020年度职工和单位合计月缴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额、基准额、最高额”。
调整|新通知!新兴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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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府函〔2018〕86号)和云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等规定进行的。调整后,新兴县2020年度职工和单位合计月缴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额、基准额、最高额”分别是142元、708元和5102元。
调整|新通知!新兴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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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整|新通知!新兴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有调整!】本次调整的缴存年度期限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公积金月缴最低额、基准额和最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据悉,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的月缴最低额、基准额和最高额,作为规范职工(单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和衡量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参数。缴存年度内,职工和单位月缴住房公积金均不得低于当地的月缴最低额,不得高于当地的月缴最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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