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加大排查 、处置压降 北京银保监局要求银行业严防信用风险敞口扩大

_本文原题为 加大排查 、处置压降 北京银保监局要求银行业严防信用风险敞口扩大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孟凡霞 宋亦桐)随着银行业资产质量劣变压力加重 , 严防信用风险、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将成为银行业未来的重要工作 。 7月13日 , 来自北京银保监局方面的消息 , 为前瞻有效应对辖内信用风险 , 平稳渡过疫情挑战 , 北京银保监局日前印发《关于全力做好当前信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要求辖内银行业机构应加大信用风险排查频次 , 重点关注前期经营激进、过度授信或已出现债券市场违约情况企业等信用风险薄弱领域 , 严防风险敞口进一步扩大 。
北京银保监局指出 , 随着疫情影响在全球持续蔓延 , 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 , 企业经营困难增多 , 因部分困难企业经营恶化 , 辖内不良余额和比率持续双升 。 北京银保监局指出 , 辖内银行业机构高度重视、及早部署 , 把信用风险管控工作作为风险攻坚的第一要务 , 建立“一把手”负责制 , 积极争取上级单位政策支持 , 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 加大组织推进力度 , 确保信用风险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
在风险排查方面 , 《通知》要求 , 加大信用风险排查频次、广度和深度 , 重点关注前期经营激进、过度授信或已出现债券市场违约情况企业等信用风险薄弱领域 , 着力加强对大额客户、异地客户和关注类客户的风险排查和贷后管理 。 做好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延期还本付息客户经营情况的持续跟踪 , 对发现的风险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 严防风险敞口进一步扩大 。
同时 , 做实分类 , 提足拨备 , 进一步夯实风险分类基础 , 加强贷款五级分类管理 , 确保及时准确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 北京银保监局要求 , 原则上 , 除涉及债委会等特殊情况外 , 各机构逾期60天以上的对公贷款均应纳入不良 。 严禁以违规续贷、虚假转让、同业互持等方式掩盖不良 。
【工作|加大排查 、处置压降 北京银保监局要求银行业严防信用风险敞口扩大】除风险排查、严格分类外 , 北京银保监局也对不良贷款的处置工作提出目标要求 。 《通知》鼓励在京各银行业机构探索推进不良转让试点 , 综合运用清收、转让、核销、重组等多种处置手段压降不良 。 努力实现2020年下半年不良贷款余额由升转降 , 力争全年不良处置额明显高于前两年平均水平 。 有条件的机构2020年底不良贷款余额争取压降至年初水平 。
针对前期受疫情影响不良处置工作进度放缓的情况 , 《通知》督导在京各银行业机构应抓住疫情平稳的时机 , 综合利用清收、转让、核销、重组等多种处置手段 , 加快推进不良处置工作 。 法人机构要充分研究现有不良核销、转让法规政策 , 密切关注不良转让试点工作进度 , 主动加强与主要股东、董事会的汇报沟通 , 做到应核尽核 , 应处尽处 。 分支机构要积极向总行争取核销额度或报批核销项目 , 早动手、早推动、早处置 , 全力压降不良包袱 。
对于监管措施 ,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对北京商报采访人员分析认为 , 该《通知》与银保监会答采访人员问中的若干思路形成呼应 。 “力争”、“努力”、“有条件”等表述 , 既反映出当下不良贷款处置工作的艰巨性 , 也体现出监管着眼于现实情况 , 稳步推进的思路与决心 。 而针对不良资产的处置提出的“综合利用清收、转让、核销、重组等多种处置手段”、“加强贷款五级分类管理”、“逾期60天以上的对公贷款均应纳入不良”等 , 既为机构的具体行动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参照 , 同时也厘清了监管重点 , 为后期对机构的各项检查打下坚实基础 , 是地方金融监管在不良资产处置领域为机构提供的实操指南 。
由于疫情影响 , 企业及个人偿债能力下降 , 资产质量恶化问题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的挑战 。 7月11日 , 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采访人员问时也表示 , 当前不良资产上升压力加大 , 今年初以来账面不良贷款余额虽然增加不明显 , 但由于经济下行在金融领域反映有一定时滞 , 加之宏观政策短期对冲效应等 , 违约风险暂时被延缓暴露 , 预计在今后一段时期不良贷款会陆续呈现和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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