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钢申请公租房沒批准,合理吗?

有人说"张某钢与前妻买的商品房,他给了前妻,如果产权证上还有他的名字,不符合申请廉租房 。"
【张某钢申请公租房沒批准,合理吗?】
这话是不讲历史 。

房改时,同一个单位其它们职工,能买了公家的福利房,由于规划等原因,张某钢沒能享受到'房改'购公家住房待遇 。住公租房实际是他应该享受的'房改'政策给福利待遇 。与他自己有钱买多少套房没有关系 。

也就是说张某钢申请公租房的理由应该是:原来就住公租房,现在这套公租房因规划被强拆了,公家还应该补偿回'住公租房'这个权利,给回他一套面积相同的公租房住才合理 。
他不是一般的城市居民申请户,不能剥夺张某钢住公租房的权利 。说他有产权房就不批申请公租房,是不讲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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