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判了!

_本文原始标题:大快人心 , 判了!
7月10日 ,
渠县法院对一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
7年到5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5万元至3万元
他们到底犯了什么事?
大快人心,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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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至2018年期间 , 刘某某、陈某某、杨某某(均系渠县三汇镇人)三人先后共同实施了多次寻衅滋事和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 。 2017年1月 , 刘某某、陈某某、杨某某三人与其他人员一起先后3次到唐某承包的茶山阻拦工程施工 , 造成人员受伤 。 2018年4月 , 陈某某、杨某某二人为了获取利益 , 将年迈的父亲带至易地扶贫搬迁点阻挠施工、索要好处 。 2018年7月 , 刘某某、陈某某、杨某某等人向合法砍伐柜桉树的负责人敲诈勒索5万元 。 几名被告人还各自实施了干扰村级选举、阻拦交通、强迫承揽运输等违法犯罪行为 。 其行为具备了恶势力犯罪的全部特征 , 符合恶势力的认定标准 。 经过与侦查机关沟通补充证据后 , 以恶势力团伙犯罪向渠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大快人心,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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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对渠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认定的事实予以采纳 , 于2020年7月10日对被告人杨某某、刘某某、陈某某以恶势力团伙犯罪的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 , 强迫交易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6年、5年6个月 , 并判处罚金 。
采访人员:田乙斯通讯员:杜炜何静梅少波
编辑:赵寻
责编:潘丹
每天搬砖的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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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判了!】全靠你们点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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