涤清直播领域,还需平台治理和制度约束双管齐下

近日 , 国家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对31家主要网络直播平台的内容和生态进行了全面巡查 , 其中有10家网络直播平台因为存在传播低俗内容等问题被约谈 。 然而 , 央视网的采访人员经调查后发现 , 包括被约谈的平台在内的一些直播网站 , 低俗涉黄问题依然存在 。
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是传统经济顺应云时代转型升级的重要表现 , 它不仅让传统产业突破了消费者之间的客观界限 , 更是成为了普通民众分享生活的重要渠道 。
涤清直播领域,还需平台治理和制度约束双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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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 , 这样一个“好孩子”缘何变成了如今的“熊孩子”?为什么网络直播违规的情况在诸多文件出台之后还依然频频出现呢?
笔者认为 , 直播行业乱象频发 , 平台监管失位难辞其咎 。
作为平台应当为它所展现的内容进行有效的监管 , 并且对群众的意见 , 比如举报内容给予及时的反馈 , 并进行有效的整改 。 然而 , 从央视网采访人员调查的情况来看 , 很明显 , 采访人员的一系列投诉都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 涉事主播依然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
实际上平台本身也是有苦说不出 。 这些社交平台虽然已经具有了成熟的数据技术 , 然而针对直播还依然无法做到及时取证 , 存在着很多的灰色地带 , 即便是在接收到投诉之后 , 往往因为缺少证据而无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
笔者认为 , 此时平台治理需要借助广大群众的力量 , 应当对群众的声音给予足够的重视 。
比如 , 平台方可以发布自己的群众投诉办法 , 包括投诉需要包含的内容 , 例如录制相应违规行为视频、图片;投诉可以获得的奖励 , 例如现金、代币等等 。 这样既可以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 , 也能够缩短处理投诉的速度 , 根据这些充分的证据可以及时进行处罚 。
当然 , 为直播行业“除草” , 除了平台治理以外 , 相关制度约束也非常的重要 。 近几年 , 我们陆续出台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文件 , 来规范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 , 可是效果并不理想 。
当前社会上有些声音倡导应当采取提高直播门槛的办法来从源头提升直播质量 ,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有失偏颇的 。
直播是一个全民发声的渠道 , 每一个人有权利分享自己的生活和感悟 , 它本身就具有草根属性 。 再加上我们倡导全民创业 , 通过直播来合法获利是值得鼓励的事情 , 我们不能一刀切式的剥夺人民这样做的权利 。
况且 , 怎样的门槛才能真正筛选出高质量、有素质的直播呢?
是学历吗?韩国n号房事件有许多都是高知分子 , 然而他们却一个个都是禽兽行径;是收入吗?很明显 , 我们不能因为经济因素就剥夺一个公民合理表达自己的权利;是视频制作水准吗?更不是 , 普通民众分享的未经修饰的视频可能更能体现真实的生活 。 所以 , 可以说 , 设置直播门槛的方法行不通 。
既然如此 , 从可行性角度考虑 , 笔者建议 , 我们的制度建设还需要从平台入手 。
其一 , 直播种类繁多 , 样式复杂 , 为制度设计增加了许多困难 , 窃认为我们不妨转变制度理念 , 从设置规范变为设置禁区 。 参照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设置逻辑 , 我们可以将涉黄、涉赌等直播场景设定为决不可触及的雷区 , 明确违法违规行为的边界 。
其二 , 既然设定了禁区 , 那么就必须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 我们应当让平台真正成为利益相关者 。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邱宝昌指出 , 销售淫秽物品轻者是治安处罚 , 严重的可以去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将这些直播音视频看作是商品 , 那么平台就是销售方 , 从这个角度来看 , 平台有责任、有义务承担因主播不规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所产生的后果 。 因而 , 我们需要加大在直播违规中对于平台的处罚力度 , 将原本的“应当”、“应该”这一类规范化的监管变为强制性、惩戒性的监管 , 包括剥夺平台资格、强制缴纳罚金等等方式 , 要让平台投鼠忌器 , 迫使他们加大对于直播质量的审查力度 。
【涤清直播领域,还需平台治理和制度约束双管齐下】综上 , 窃以为 , 直播行业之所以从一个好孩子变成了“熊孩子”这与我们疏于管理以及管理方式不当有很大的关系 , 未来我们需要立足行业“草根化”的特点 , 从实际出发健全直播行业相关规章制度 , 落实平台监管的主体责任 , 多管齐下为直播行业“除草” , 帮助直播行业实现健康发展 。 (作者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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