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情侣间微信转账 分手后能否讨回

_本文原题是情侣间微信转账 分手后能否讨回
【借款|情侣间微信转账 分手后能否讨回】法官:要依情况分析 , 确定转账的性质
福州晚报讯 情侣分手后因转账钱款发生纠纷 。 近日 , 闽清的苏先生与李女士就此诉至闽清法院 。
据了解 , 2019年 , 原告苏先生与被告李女士经相亲认识 。 在交往过程中 , 苏先生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给李女士 , 双方没有签订借条 , 仅有微信聊天记录和微信账单 。 两人分手后 , 就微信转账钱款问题诉至法院 。
庭审时 , 苏先生诉称 , 李女士曾于2019年9月15日至11月2日分别以交店租、房租、还信用卡为由多次向他借款 , 双方无约定利息 。 此后 , 苏先生多次向李女士催讨借款 , 李女士不仅拒绝还款 , 还将苏先生的微信、电话拉至黑名单 。
李女士辩称 , 当时由于开店需要资金周转 , 向苏先生借款3000余元 , 其余款项是苏先生自愿帮忙 。 由于苏先生着急成婚 , 而自己并无结婚意愿 , 苏先生便以钱款相威胁 , 故才将其拉入黑名单 。
经核查 , 双方微信聊天记录中体现了李女士向苏先生提出借款要求 , 苏先生通过微信方式支付共计14500元 。
近日 ,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 , 李女士在微信聊天中向苏先生明确提出借款的意思表示 , 且苏先生亦支付了相应款项 , 双方之间已形成了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 李女士依法应承担还款之责 。
法官说法:情侣间的微信转账 , 如何确定转账的性质要依情况分析 。 一般而言 , 如果在红包的转账说明 , 或在付款前后的聊天中 , 有提及借款意思 , 那么可认为是借款 。 如果是情侣之间日常的小额消费 , 尤其是“1314元”“520元”等特殊金额 , 一般认定为情侣间的赠与 , 分手后 , 一方要求另一方返还 , 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
□说事释法
(全文共6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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