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组织赌博、放高利贷、非法拘禁,安康平利一恶势力7人被判刑


西安晚报|组织赌博、放高利贷、非法拘禁,安康平利一恶势力7人被判刑
今天 , 采访人员从安康市平利县人民法院获悉 , 该院日前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 , 以开设赌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某、曹某某、朱某、朱某甲、邱某、马某某、敖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刑罚 , 并处罚金 。 因该案部分被告人异地羁押于湖北省某看守所 , 此次公开开庭、宣判通过“云上法庭”线上进行 。
【西安晚报|组织赌博、放高利贷、非法拘禁,安康平利一恶势力7人被判刑】 经审理查明 , 自2015年以来 , 被告人李某、朱某等人在平利县城及县城周边一带 , 通过组织他人赌博、发放高利贷牟取非法利益等途径 , 逐步建立了以李某为纠集者 , 曹某、邱某、朱某、朱某甲、马某某、敖某某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组织 。
该组织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 , 采取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 , 多次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扰乱经济、生活秩序 , 侵害他人人身权利 , 财产权利 , 在平利县城范围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李某、曹某某、朱某、朱某甲、邱某、马某某、敖某某经常纠集在一起 ,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 , 在平利县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 依法认定为恶势力 。 公诉机关指控7被告人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 , 依法均应予以惩处 , 遂作出上述判决 。 西安报业全媒体采访人员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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