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敬酒不喝就砍人?一人轻伤,两人涉嫌故意伤害被捕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缪凌燕 采访人员 刘浏)2019年12月的一个凌晨,杨某、周某在南京秦淮区一饭店聚餐,席间发现隔壁一桌也坐着认识的朋友,两桌人开始互相敬酒 。 杨某先敬了朋友的酒,敬到赵某时,赵某称两人不是朋友不喝这个酒 。 酒后的两人发生争执,发生肢体冲突后被人拉开,后杨某约赵某见面解决纠纷 。 杨某指使朋友周某准备了道具,两人持刀到达约定地点 。 在周某的提醒下,杨某发现被害人赵某并对其进行追砍,致使赵某轻伤二级 。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被南京秦淮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
【扬子晚报|敬酒不喝就砍人?一人轻伤,两人涉嫌故意伤害被捕】检察官说法介绍,在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周某积极准备道具,并向犯罪嫌疑人杨某提醒被害人的位置,两名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均具有伤害他人身体之故意,客观上杨某实施了伤害行为,导致被害人轻伤的后果,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求二人刑事责任 。 杨某追砍被害人,追砍对象明确、单一,主观上并无斗殴的故意,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 。 本案由特定的事由引发,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就是为了找被害人讨要说法进而教训被害人,并非为了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要狠,无中生有,进而随意殴打他人,因此也不符合寻衅滋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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