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天津一盘踞繁华商圈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

【零容忍!天津一盘踞繁华商圈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新华社天津7月8日电(采访人员白佳丽)天津对一恶势力犯罪团伙近日进行公开宣判 , 该团伙长期在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和平路商业圈)一带以暴力、威胁等手段 , 实施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行为 , 社会影响恶劣 。
据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介绍 , 经审理查明 , 从2010年开始 , 被告人潘某、张某然、张某旺为谋取不法利益、形成非法影响 , 长期为非作歹、欺行霸市 , 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秩序 , 危害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 其行为符合恶势力犯罪团伙的特征 。
此外 , 被告人潘某还与被告人冯某某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 情节严重 , 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 被告人张某然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情况下 , 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商标相同的商标 , 情节特别严重 ,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
法院依法对4名被告人进行判决:被告人潘某执行有期徒刑11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被告人张某然执行有期徒刑13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15万元;被告人张某旺执行有期徒刑3年;被告人冯某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 缓刑1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
法院认为 , 该案的公开宣判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 对黑恶犯罪保持“零容忍” , 才能充分保障正常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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