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拟放宽落户条件:非全日制大专可申请

新京报快讯 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消息 , 7月3日下午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珠海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 。

据了解 , 珠海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毕业5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满足条件的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落户;珠海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可落户珠海 。

本科毕业5年内可“先落户后就业”

2018年出台实施的“珠海英才计划”规定: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 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 目前 , 横琴新区已率先落实“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区为“三年内”) 。

《通知》提出 , 现拟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 , 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放宽为“毕业五年内” , 即本科毕业五年内的人员来珠海 , 可实现先落户后就业 。

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申请人才入户

此前 , 满足珠海人才入户的学历条件为“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 。 《通知》拟放宽为: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予以纳入人才引进 。 即含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 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 。

放宽年龄条件 。 现行政策规定学历型人才引进的年龄条件为35—50周岁(女性45周岁);职称型人才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技能型人才30—50周岁(女性45周岁) 。 《通知》拟放宽为:学历型人才、职称型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 , 统一设置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

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 。 取消引进三、四级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珠海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

毕业两年内技工职校人才可直接入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