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妇联|“鹅”“”妈”之争:背后冒充者该当何罪?( 二 )


本案中腾讯与老干妈之间的民事纠纷 , 因他人冒充老干妈而起 , 且冒充的是民事纠纷中的一方主体 , 因此本案应遵循“先刑后民”原则 , 现行处理刑事犯罪问题 , 定性之后再处理民事纠纷 。
腾讯公司因为错误认识 , 付出了虚拟财产 , 未收到回报 , 遭受了损失 , 就目前公布的信息看 , 认定腾讯为合同诈骗罪的被害人可能性较大 。
至于民事合同是否有效 , 则要根据“先刑后民原则” , 待刑事部分有了结果之后 , 结合否构成表见代理等 , 再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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