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直播带货: 有了“软约束”还需“硬规矩”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7月1日起实施 。 行为规范指出 , 网络直播营销主体不得利用刷单、炒信等流量造假方式虚构或篡改交易数据和用户评价 , 不得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 欺骗、误导消费者 。 网民认为 , 这一行业自律性规范的实施 , 有利于遏制行业乱象 , 不过从更长远的角度看 , 仅有行为规范进行“软约束”还不够 , 更需要法律层面的“硬规矩” 。
不少网民指出 , 疫情期间 , 依赖线下客源的企业和商家受到影响 , “直播带货”展现出巨大优势 , 也暴露出虚假夸大宣传成风、假冒三无产品泛滥、售后服务难以保障等问题 。 网民“孙之升”表示 , “直播带货”产业链条非常复杂 , 信息不对称 , 网络主播、内容发布平台、产品供应企业等相关参与者均缺乏明确的管理标准和监管机制 。 行为规范实施后 , 企业要想生存就必须规范发展 , 有利于突破行业发展的标准化瓶颈 , 整个行业将迎来洗牌 。
网民“陆行空言”指出 , 对于“直播带货”而言 , 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平台 , 还是各类主播与消费者 , 都需要进行有效监管 。 只有多方一起发力 , 才能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
【经济参考报|直播带货: 有了“软约束”还需“硬规矩”】网民“郭慧岩”表示 , 这一由中国广告协会制定的行为规范属于行业自律性文件 , 强制力、束缚力、震慑力相对较弱 。 对于直播行业中明显的涉嫌欺诈行为 , 还需要加强处罚力度 , 严惩不贷 。 网民“江德斌”也认为 , 仅有软约束的行业标准是不够的 , 还需要制定直播带货的行业法规 , 实现法律性的硬约束 。 (采访人员 李奕蕾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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