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有话说|帮人跑腿代购买毒?构罪!

【检察官有话说|帮人跑腿代购买毒?构罪!】讲述人:刘彤彤——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官
检察官有话说|帮人跑腿代购买毒?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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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 , 毒品犯罪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严重刑事犯罪 。 提到毒贩 , 我们自然就会联想到电影中的枪战场景 , 联想到黑暗交易、亡命之徒 , 也许我们觉得这些都离日常生活太遥远 。 殊不知 , 成为毒贩只需一念之差 , 帮助朋友跑腿代购毒品也有可能构成犯罪 。
场景一:某甲让好朋友某乙跑腿去某处代购毒品 , 某乙出于朋友情谊照办 , 买回毒品以后 , 某甲分了一部分毒品给某乙吸食作为报酬 。 某乙构成贩卖毒品罪 。
场景二:某乙向来知道好朋友某甲从事贩卖毒品活动 , 但自己没有参与也不太过问 。 一日 , 某甲让某乙帮忙顺路从某处代购毒品 , 某乙出于朋友情谊照办 , 事后也未获取某甲的任何利益 , 后来某甲将某乙代购回来的毒品出售 。 某乙同样构成贩卖毒品罪 。
看似寻常的朋友交往场景 , 某乙自以为正当合理的“朋友情谊” , 自以为无伤大雅的“举手之劳” , 却使自己无形中成为了毒品交易的一个环节 , 促进了毒品进入市场流通而变成了毒贩 。 近朱者赤 , 近墨者黑 。 友情诚可贵 , 自由价更高 。 对毒品说“不” , 也请对涉毒的朋友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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