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来的步伐|“追不到的女生就要打死她”:多少罪恶,以爱之名?


我每天会打开新闻网页 , 看看八卦 , 放松一下心情 。
结果今天看到一条视频 , 心里更堵了 。
视频里 , 一个男人在疯狂地对一个女生拳打脚踢 , 即使画面打了厚厚的马赛克 , 连人影都分辨不出来 , 依然能从马赛克的移动中看出殴打的猛烈程度 。
监控录像显示 , 这场暴行持续了两个小时之久 。
女生的肋骨被打断 , 伤势触目惊心:
慢慢来的步伐|“追不到的女生就要打死她”:多少罪恶,以爱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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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大仇 , 打成这样?
原来男人是女生的学长 , 追过她 , 没追到手 , 就暴打她来泄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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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想说这佐证了我之前的观点 , 一个男人能用极端的方式“爱”你 , 就能用更极端的方式恨你 。
但我注意到 , 女生被殴打的过程中几次下跪求饶 , 男人却毫无怜悯之心 , 毫不手软 。
慢慢来的步伐|“追不到的女生就要打死她”:多少罪恶,以爱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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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到丧心病狂 , 真的是一丝一毫的“爱”都找不出来 。
这让我想到知乎有一个问题:
“我是家暴者 , 家暴真的不能被原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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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说对女朋友动过一次手 , 但真的知道错了 , 非常愧疚和后悔 。
还说“没有人是完全理性的 , 难道要因为我犯了一次错就彻底否定我这个人吗?”
把他还委屈的不行 。
但我知道 , 这的确是一部分人为自己辩解的方式——
我都是因为太喜欢你了 , 所以才在你面前无法控制情绪 , 一时冲动做了蠢事 。
这个逻辑很强盗 。
真的喜欢一个人 , 就算再“无法控制情绪” , 怎么也不可能做出与“喜欢”完全背道而驰的 , 伤害对方的行为 。
再者说 , 或许有些行为可以看动机 , 动机好结果不太好也能被理解 。
但有的行为 , 我们必须看结果 , 如果以“爱”之名 , 却给别人造成了实实在在的伤害和恐慌 , 这种“爱” , 不要也罢 。
我看过一则新闻 。
有个男人在书店对一个女生“一见钟情” 。
他没有直接去搭讪表白 , 而是守株待兔 , 从此天天蹲在书店 , 等“心上人”再次出现 , 为此把工作都辞了 。
似乎很浪漫?
可没过多久 , 他就去法院起诉“心上人” , 以此逼她现身 。
他在起诉书里写 , 如果再找不到你 , 我就要用我的意志 , 主动结束我个体的生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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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知道“自杀”还能这么说……
最可怕的是 , 被法院拒绝受理后 , 他说 , 既然正常渠道不行 , 就想想别的办法 。
慢慢来的步伐|“追不到的女生就要打死她”:多少罪恶,以爱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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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 。
如果说这位“蹲点男”只是有点吓人 , 没有构成实质伤害 , 我们再看几件事 。
你要是搜索“性爱视频”这样的关键词 , 会出来一系列这样的社会新闻:
慢慢来的步伐|“追不到的女生就要打死她”:多少罪恶,以爱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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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男人 , 和你在一起的时候要你的裸照 , 拍你的视频 , 说是情趣 。
分手之后 , 都成了威胁你的把柄 。
裸照威胁无效后的下一步 , 是暴力 。
知乎有位法官接手过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 一个一直被家暴的女性 , 在孩子九岁时终于离婚 。
离婚后有一天 , 前夫开车遇到她 , 强行把她拉上车 , 逼她复婚 , 而且必须为她"不负责任的离婚"向前婆婆下跪求宽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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