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医解读乔治·弗洛伊德的尸检报告

美国每年都会发生多起所谓的“Highprofilecases(高曝光案例)” 。 今年也不例外 , 最近引起全球关注的案例是乔治·弗洛伊德在众目睽睽之下死于几个警察之“手” 。
由于到处存在的手机相机 , 以及各地的自媒体 , 加上各路专家对尸检报告的不同解读 , 使其死因和死亡方式在媒体上充满争议 。
本文主要介绍美国法医尸检报告的解读 , 兼分析乔治·弗洛伊德的尸检报告 。
美国的法医制度主要有两种:MedicalExaminersandCoroners 。
MedicalExaminers是我们常说的法医系统 。 Coroners常被翻译为验尸官 。名称不同 , 需要的资质不同 , 能做的工作也不同 。
法医一般都是在医学院毕业以后 , 先做3-4年的病理住院医生 , 再做1年的法医病理专业训练 , 通过各种资格考试获得认证后 , 再做专业法医 。 法医有政府立法赋予的管辖权(Jurisdiction) 。 只要涉及法律指定的检查范围(下述) , 所有的死亡调查包括尸体解剖全由政府买单 , 家属不付一分钱 。 但同时 , 有些案例即使家属不同意尸检 , 法医有权作强制检查 。
一般的尸体解剖只由当地的法医局负责 。 因为美国的法医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规范都是一样的 , 一个地方的检查结果可以适用于全美任何地方 。
但是个别的引起轰动的大案 , 家属也会要求第三方作第二次尸检 , 因为要求第三方作第二次尸检涉及的费用不菲 。 法医的职责是调查所有除了在医院自然死亡以外的其它死亡病例 , 比如创伤、可疑病例、涉及国家机器的(警察、监狱、战争) , 以及其它医疗机构不能管辖的病例 。
他们会通过现场调查、尸体解剖及实验室检查(包括毒理检查)得出结论 , 确定死因和死亡方式 。
死因定义为任何疾病或创伤过程最终引发死亡 , 比如心血管疾病 , 比如枪伤 , 或钝器伤 。
死亡方式一般分成五种:
自然死亡(Natual , 如疾病、年老)意外(Accident , 如车祸、吸毒)自杀(Suicide)他杀(homicide)不能确定(Undetermined) 。其中大众疑问最多的是“他杀” 。 这是一种用于医学统计学的定义 , 意为该人死于他人之手(少数情况除外 , 比如车祸则归于意外) , 并不代表该人被谋杀了 。
而“谋杀”是法律定义 , 要由法庭来决定 。
验尸官和法医不同 , 他们一般是政府官员 , 没有什么特别的资质要求 , 可以参加竞选获取该职位 , 或者被地方官员任命 。 我认识的一位验尸官就是一个家具店的老板 。
验尸官要雇佣一些专业的法医及其他人员为他们提供服务 。 这些服务的范围跟上述法医负责的范围相同 。 如果按被服务的人口来说 , 美国一半的人口是法医系统 。 另一半为验尸官系统 。 每个地方的法医局(部门)都是一个独立的机构 , 大部分分属本地的卫生部门管理 , 有些也属于警察局、甚至检察机关管理(主要是财务关系) 。
但法医部门的独立性是能得到保障的 。 警察、检察院、市长、州长或他们的代表不会对法医的工作作任何干涉 , 甚至连暗示也绝对不允许 。 这样才能确保其结论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 法医参与调查的案件可以通过尸体解剖、体表检查等 , 有些甚至只是阅读病历来判定死因和死亡方式 。
法医的尸检步骤和报告和医院的病理尸检不完全一样 。 最主要的区别在于 , 除了检查自然疾病变化以外 , 法医的检查还要包括创伤引起的变化 , 比如枪击伤的射程 , 窒息的机制(手掐、绳索、或其它) , 等等 。
法医的尸检报告比一般的尸检报告多一个特别的章节叫:创伤证据(EvidenceofInjury) 。 它把所有的体表和内部的创伤集中在一起进行统一描述 。 当然大部分的法医尸检报告还包括毒理报告 。
美国法医解读乔治·弗洛伊德的尸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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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来说乔治·弗洛伊德的案件 。
此事发生在美国明尼苏达州的明尼阿波利斯市 , 该市位于亨尼平郡(HennepinCounty) , 其尸检由该郡法医局局长安迪·贝克医生亲自操刀 。
一般来说美国法医联合会(NationalAssociationofMedicalExaminers)规定90%的案例要在90天内完成 。 由于该案的轰动效应 , 尸检于5月26日进行 , 正式的尸检报告于6月1日发布 , 效率奇高 。 当然这跟其争取抢先于第三方公布其尸检结论之前有关 。
下面就解读一下官方于6月3日公布的20页正式尸检报告 。 尸检报告的抬头(也就是死因)如下:
由于执法人员造成的制服、限制和压颈造成的心肺(功能)骤停 。
美国法医解读乔治·弗洛伊德的尸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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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遗憾的是报告里没提死亡方式 。 但法医的新闻发布里明确标出死因是“他杀” , 估计在死亡证明书(Deathcertificate)里也选的是他杀 。
美国法医解读乔治·弗洛伊德的尸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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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第一段是最后诊断 , 概述了该人在死前最后时间发生的事情经过、抢救过程、及死亡情况 。
报告中一共列了六大类诊断:
第一类:死者身上的各种钝器伤痕 。
第二类:自然疾病 , 包括严重的冠心病高血压 , 和附带发现的一个小肿瘤 。
第三类:没有发现致命的创伤 。
第四类:新冠病毒核酸测试阳性 。
第五类:38%的镰刀状血红蛋白(黑人常见 , 不影响生活) 。
第六类:毒理检查结果 , 有两种重要的毒品存在:芬太尼和甲基苯丙胺 。
今天主要分析一下这个案例里对颈部的跪压 。
美国法医解读乔治·弗洛伊德的尸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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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部是个非常重要的地方 , 有大量的血管 , 还有气管及食道等 。 如果颈部的血管被压迫造成脑部供血(氧)中断 , 或造成脑部血液不能回流 , 十几秒钟就可以造成昏迷 , 几分钟后可以造成脑部不可逆的损伤 , 导致植物人状态甚至死亡 。
一般来说 , 只要几斤的压力就可以压迫静脉造成血液回流障碍 , 十斤左右可以压迫颈动脉造成对脑部供血障碍 , 二十斤左右的压力可以压扁气管造成不能呼吸 。
如果用手或绳索压迫颈部 , 在颈部皮肤可以造成伤痕 。 但如果用手臂或膝盖压迫颈部 , 在解剖的时候往往看不到任何伤痕 。 这时候 , 录像或证人的证词就非常重要了 。
在我们受到的教育中 , 往往认为只要你还能说话 , 即使如“我不能呼吸了”也常常被认为故意装出来的 。 其实不然 , 这时候的受害者已经开始感到呼吸困难了 , 其结果大家也都看到了 , 过了几分钟之后 , 他就怎么也抢救不过来了 。
大家可以看到 , 本案尽管表面看起来有不同的法医尸检报告版本(见链接) , 但其实质是一样的 。 最重要的两点是:
第一 , 死因跟警察跪压其颈部有关 。
第二 , 死亡方式是他杀 。
其它的比如死者的自然疾病或血液中的毒品等 , 应该是详细的尸体解剖的一部分 。
总之 , 美国的法医尸检报告是一份法律文件 , 可以呈送到法庭作为证据 。 其中有许多专业术语 , 对那些非专业人士来说解读起来比较困难 , 有些甚至引发争议 。 所以专业解读就显得更加重要 。
【美国法医解读乔治·弗洛伊德的尸检报告】本文作者:李峰 , 美国医学博士、法学博士、哲学博士 。 现任美国最大私营法医公司的总裁 , 美国田纳西州纳什维尔市和戴维逊郡法医局局长 , 每年负责5000多例尸体解剖 , 曾多次作为专家证人在法庭上作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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