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杨紫,伪造公安章的“键盘侠”栽了!

_本文原始标题:侵权杨紫 , 伪造公安章的“键盘侠”栽了!
摘要
不得不说
试图通过伪造公章证明“瞒天过海” , 显然太过自作聪明 。
身着“病号服” , 紧皱眉头 , 嘴里对法官哭诉着“我冤枉啊我”……这可不是什么影视片里的桥段 , 而是近期北京互联网法院在线庭审中的真实一幕 。
前段时间 , 演员杨紫称张某在其微博账号上多次发表与事实不符、有损她名誉的言论 , 故一纸诉状将张某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 张某却表示身份证和手机早已丢失 , 涉案微博账号不是自己的 , 还出具了加盖公安机关公章、民警签章的证明材料 。 这些材料后来被证实系伪造 , 张某因此被罚款10万元 。
侵权杨紫,伪造公安章的“键盘侠”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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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 , 张某一点都不像自己说得那么冤枉 , 反而是错上加错、肆意挑战着司法机关的权威 。 或许是惊恐于其微博言论涉嫌侵权会带来的法律后果 , 张某的行为显然是想让自己“金蝉脱壳” , 通过伪造材料证明“我不是我” 。 这一近乎愚蠢的选择 , 暴露的是其法律意识的极端缺失 。
在被起诉后 , 宣称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俱已丢失 , 微博账号也被他人使用 , 如此蹊跷的巧合本就有违常识 。 真相究竟如何 , 法官通过向公安机关发送协助调查函一查便知 。 试图通过伪造公章证明“瞒天过海” , 显然太过自作聪明 。
而张某可能也没有意识到 , 如此胆大妄为的欺骗可能会带来怎样的法律后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 ,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 , 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由于该证明材料对查明张某是否为涉案微博注册人有重大影响 , 张某行为严重妨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 , 法庭最终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决定 。
最终 , 张某咎由自取 , 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 不过在这一看似不难识破的“小事”中 , 似乎也潜藏着更多暗影 。 在这一名誉侵权案于5月份被法院受理后 , 张某是如何很快获得伪造公章证明的?是张某私刻公章还是另有成熟渠道?这些假冒的派出所公章 , 会不会被继续用作他途 , 甚至助力诈骗等违法行为?考虑到派出所公章关系到公民户籍、身份以至于公共安全等重要信息 , 此前也出现过私刻公章的黑色产业链 , 张某伪造公章的线索显然不该被就此放过 。
侵权杨紫,伪造公安章的“键盘侠”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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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因此 , 当地派出所在发现自己被假冒后 , 除了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就案件本身予以事实反馈 , 还需进一步深挖 , 不能让其背后的假冒力量继续逍遥法外 。
在张某的身上 , 我们其实可以看到多重面孔 。 其一是涉嫌侵犯他人的名誉权 , 通过扭曲事实等方式肆意享受“键盘侠”的快感 。 其二是暗自盘算 , 企图利用伪造证明的方式让自己“脱身” 。 其三则是在法庭上哭诉冤枉的“无辜”形象 。 可是无论哪一种假象、哪一层面具 , 在事实面前都会被拆穿 , 其违法行为也终将被一一制裁 。
视频、撰文/任冠青
【侵权杨紫,伪造公安章的“键盘侠”栽了!】编辑/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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