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斗10年,加多宝重获使用“怕上火喝XXX”广告语权利

缠斗10年,加多宝重获使用“怕上火喝XXX”广告语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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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采访人员 |赵晓娟

编辑 |牙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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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商标侵权案仍然悬而未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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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 , 加多宝凉茶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称 , 加多宝于6月18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 该裁定书裁定驳回广药集团关于加多宝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侵权广药王老吉的再审申请 。

加多宝在公告中称 , 法院生效裁判书认定 , “怕上火喝XXX”广告语系由加多宝首先创设并持续使用 , 在加多宝公司与广药集团商标许可使用关系已经终止 , 加多宝公司已将其凉茶产品改用“加多宝”商标的情况下 , 加多宝公司将其创设并一直使用的“怕上火喝XX”等广告句式改用在“加多宝凉茶”产品上进行宣传 , 因此 , 加多宝宣传使用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 , 具有正当性 , 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

缠斗10年,加多宝重获使用“怕上火喝XXX”广告语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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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加多宝凉茶微信公众号

在加多宝官网 , 其有两个广告语 , 分别是:“怕上火喝加多宝”和“非常时期多喝加多宝凉茶” 。 但是 , 上述公告的内容被加多宝凉茶微信号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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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官网两条广告语

不过 , 上述判决结果在6月19日广药集团上市公司白云山(600332.SH)公告中亦可看到 , 该公告称 ,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王老吉大健康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收到最高院关于被申请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广东乐润百货有限公司与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王老吉大健康公司及广药集团“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的再审判决书【(2019)最高法民申579号】《民事裁定书》 , 该判决书与加多宝公告中提及的为同一份 , 判决书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 。

该案源于广药王老吉起诉广东加多宝使用“怕上火喝加多宝”的广告语侵犯了广药王老吉利益 。 2015年12月 , 该案一审判决被告广东加多宝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广告语“怕上火喝加多宝”“怕上火 , 喝正宗凉茶;正宗凉茶 , 加多宝”“怕上火 , 喝正宗凉茶” , 并赔偿广药王老吉经济损失500万元 。

至此 , 加多宝重新拥有“怕上火喝XXX”的广告语权利 。

去年 ,
界面新闻曾梳理过加多宝与广药王老吉就商标和广告语缠斗的9年历程
, 双方终于在10年后将广告语分出彼此 , 但商标侵权案仍然悬而未决 。

2018年7月 , 历时七年多的王老吉商标侵权案一审判决发布:广东省高院判处加多宝集团相关6家公司自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 , 赔偿广药集团相关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4.41亿元 。

时隔一年 , 加多宝在官网贴出的裁定书显示 ,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采信的证据在内容与形式上存在重大缺陷 , 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 , 裁定撤销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三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 , 并发回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 。

截至发稿 , 加多宝未就重获广告语使用权利做进一步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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